运输企业印花税计税依据是什么
1、购销合同的计税依据为购销金额.
2、加工承揽合同的计税依据为加工承揽收入.
3、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的计税依据为收取的费用.
4、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的计税依据为承包金额.
5、财产租赁合同的计税依据为租赁金额.
6、货物运输合同的计税依据为运输费用,但不包括装卸费用.
7、仓储保管合同的计税依据为仓储保管费用.
8、借款合同的计税依据为借款金额.
9、财产保险合同的计税依据为保险费收入.
10、技术合同的计税依据为所载金额.
11、产权转移书据的计税依据为所载金额.
12、营业帐簿税目中记载资金的帐簿的计税依据为"实收资本"与"资本公积"两项合计金额.其他帐簿的计税依据为应税凭证件数.
13、权利、许可证照的计税依据为应税凭证件数.
计算公式:应纳税额=应税凭证计税金额(或应税凭证件数)*适用税率
相关问题
1、印花税纳税单位的各项应税凭证在书立、领受时贴花完税.同时须自行设立印花税专用登记簿,将合同名称、签订日期、税率、对方单位名称、应税凭证所载计税金额、按日、序时逐笔记载,以便于汇总申报及税务部门监督检查.
印花税纳税单位应认真填写印花税纳税申报表,在规定期限内报当地主管税务机关.
2、对实行印花税汇总缴纳的单位、按规定报送印花税纳税申报表,对应税凭证的管理仍执行原办法,可不按日序时逐笔登记.
3、印花税纳税申报工作均由纳税单位的财务部门负责,并指定专人负责各项应税凭证的管理、印花税的贴花完税工作、按规定填报印花税纳税申报表.
4、印花税纳税单位使用印花税票贴花完税的,使用缴款书缴纳税款完税的,以及在书立应税凭证时由监督代售单位监督贴花完税的,其凭证完税情况均应进行申报.
5、凡印花税纳税申报单位均应按季进行申报,于每季度终了后10日内向所在地地方税务局报送"印花税纳税申报表"或"监督代售报告表".
6、申报时间:凡印花税纳税单位均应按季进行申报,于每季度终了后十日内向所在地地方税务机关报送"印花税纳税申报表"或"监督代表报告表".只办理税务注册登记的机关、团体、部队、学校等印花税纳税单位,可在次年一月底前到当地税务机关申报上年税款.
根据以上内容的相关回答可以得出,货物运输合同涉及到的印花税的技术依据应当是用运输税费进行处理的,但是其中又不包括装卸的费用,如果是购销合同,则是按照购销金额进行计算,如果还有其它的疑问,可以找会计学堂答疑老师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