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专票开后没有使用可以吗
增值税专用发 票开后没有使用,形成"滞留发票":
由于取得增值税专用发 票没有使用,在国家税务总局的增值税稽核系统中提示为"滞留发 票":有存根联信息(一般纳税人开 票方通过抄报税的方式将存根联信息上传至国家税务总局)没有相关的抵扣联信息(因为没有使用、认证)与存根联比对,存根联信息一直滞留在稽核系统中,无法核销(全国每天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 票成千上万份,通过抵扣联去找存根联比对,比对正常后,这个号码的发 票就在增值税稽核系统中进行核销,尽量减少系统数据库的无法核销的数据),在次年的6月底前,国家税务总局下发"滞留发票"信息,由购买方税务机关查明不 抵扣原因.
正因为滞留票极有可能是由于偷逃税、虚开等原因产生,所以发生滞留票容易引起税务机关检查,造成不必要的麻烦.但是只要业务真实,没有偷逃税款,滞留票本身并不违法,所以不会有任何后果.
增值税专用发票没用完可以领吗?
答:增值税专用发票,必须是开完了才可以领;
因为税局要验旧,而且领票当月必须是抄完税;
并且在税局网站上申报纳税完成,且清卡成功的;
否则也是不可以领购新发票的.
去领购的时候,需要携带发票领购簿、金税盘;
上次领购的最后一张已经开完的发票,加盖公章的发票领购单等等资料.
增值税发票能不能折叠,折叠后还能用吗?
答:一般是不可以折叠的;
增值税发票折叠后,如果能认证通过是可以用的;
当月作废重新开不要再交一次税;
隔月了不能作废,要开红字发票冲减再重新开具;
也不要再交一次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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