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公司给子公司开票可以入账吗
母子公司之间发票开具的标准问题
1、按照发票管理办法第十九条至二十一条的规定,母公司代子公司支付的费用,子公司是费用的承担者,也就是说子公司是购买商品、接受服务的一方,因此销售方或服务提供方应当将发票开具给子公司而不是母公司.
也就是说子公司以抬头为母公司名称的发票作为企业所得税和土地增值税前扣除凭证,是得不到税务机关认可的.因此建议由母公司向子公司出具发票.
2、如您所述情形,子公司处于筹建期间,若存在母公司为子公司代付费用的情况,最好由子公司与交易对方签订合同,发票开具给子公司,母公司代付的款项对方作为保证金先挂账,将来子公司支付款项后,交易对方将款项退还给母公司.
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
第十九条 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特殊情况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
第二十条 所有单位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在购买商品、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支付款项,应当向收款方取得发票.取得发票时,不得要求变更品名和金额.
第二十一条 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财务报销凭证,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拒收.
母公司给子公司开票可以入账吗
子公司处于筹备期需要购买物品,发生费用,签订合同,前期由母公司代为支付的,个人认为比较可行的办法是:
1、签订的合同,可事先和对方协商,先由母公司签订并支付款项,但不开发票.等子公司取得法人实体后,变更合同主体,母公司退款并子公司再付款;或者母公司挂账,然后子公司直接支付给母公司销帐,并取得子公司抬头的发票.
2、找一员工暂支一笔借款,如果所需金额大的可分多次支取,用于前期筹办的费用支出;等子公司成立后报销相关费用并将款项归还母公司销帐.
子公司购进材料,票开在母公司,子公司要如何做账?
一部分的材料是由母公司代付的,票开在我公司,我做其他应付款--母公司可以吗?可以.等于是你们向母公司的借款.借:原材料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其他应付款-母公司.
母公司给子公司开票可以入账吗的问题会计学堂小编就讲到这里,这种变更主体,或者更胜者还有没有发票的情形,这些,大家可都是知道了没有,会计学堂整理的就这些,如果大家在工作中还有什么不明白的,都可以来交流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