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税申报系统累计减除费用怎么算
目前最新版的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扣缴客户端提供税款计算,2019版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扣缴客户端更新后在"综合所得申报"模块中分为四个步骤:
1、收入及减除填写
2、税款计算
3、附表填写
4、申报表报送
因此单位在填写好工资表后通过第二步骤"税款计算",可以查看所有员工的工资测算情况.
累计减除费用显示不正确?检查要分3步骤!
预扣预缴累计算税的所得项目(正常工资薪金所得、保险营销员劳务报酬所得、证券经纪人劳务报酬所得)累计减除费用目前公式为5000 * (税款所属期月份 - Max(入职年月、2019年1月)的月份 + 1),未和离职日期有关,当人员 3月离职,5月补发工资进行申报时,就会有问题,不符合政策中的"任职受雇月份数"的概念.
升级到V3.1.035版本预扣预缴累计算税的所得项目(正常工资薪金所得、保险营销员劳务报酬所得、证券经纪人劳务报酬所得)累计减除费用公式调整如下:
5000 * (Min(税款所属期月份,离职月份) - Max(入职年月、税款所属期年度的1月)的月份 + 1),
如果离职月份小于当前税款所属期的年度,则减除费用按0扣除.
涉及综合所得的:正常工资薪金、保险营销员劳务报酬、证券经纪人劳务报酬.
举例:某员工为在职员工,入职年月是2018年10月,则申报2019年5月所得时累计减除费为:5000*(5-1+1)=25000;
某员工为在职员工,入职年月是2019年2月,则申报2019年5月所得时累计减除费用为:5000*(5-2+1)=20000;
某员工为离职员工,入职年月是2018年9月,离职月份是2019年4月,但在本单位还有工资,则申报2019年5月份所得时累计减除费用为:5000*(4-1+1)=20000.
正常工资薪金中,税款计算界面显示的累计减除费用不正确.
1)首先需要您核实下人员信息采集中"任职受雇从业日期"是否正确,累计减除费用跟任职受雇从业日期有校验的.如果不正确,您修改下任职受雇从业日期.
例如:入职时间是19年3月,填写2月所得的时候累计减除费用就是0,申报2月所得累计减除费用是5000.
重要提醒:修改后,一定要记得在工资报表中删除此员工重新添加,再点击税款计算.
2)任职受雇从业日期没有问题的需要核实一下是否有填写离职日期,如果离职月份小于当前税款所属期的年度,则减除费用按0扣除.
3)任职受雇从业日期和离职日期都没有问题的,办税信息更新一下.点击软件左侧系统设置→→申报管理→→办税信息更新→→下载.然后把累计减除费用不对的人员的正常工资薪金数据删除重新填写,重新税款计算就可以了.
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税款计算界面显示的累计减除费用不正确?
累计减除费用一般跟员工的入离职时间有关,您可以从以下两个方面检查下:
1、人员信息采集中是否填写了离职日期,若实际员工在职,需删除离职日期;
2、人员信息采集中"任职受雇从业日期"是否正确,累计减除费用是根据"任职受雇从业日期"来生成数据的.若不正确则需要修改下;
提醒您哦:以上两个情况修改日期后,一定要删除这个人的工资薪金重新填写哦!
例:入职时间是19年2月,填写1月所得的时候累计减除费用就是0,申报2月所得累计减除费用是5000,您依据此原理判断自己录入的受雇时间是否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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