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性就业补助金的账务处理

2019-12-27 14:29 来源:网友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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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在工作的时候受伤了,在伤残之后拿到了一笔伤残就业补助金,这笔金额是要经过公司进行处理,自然会计就需要在做账的时候体现出这笔补助金的支出.那么,一次性就业补助金的账务处理?下面小编就为大家来分析下.

一次性就业补助金的账务处理

一、会计分录

首先要区别补助来源,一般来说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由社保出;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由单位出.根据需计提人员的工作性质和来源作如下分录:

(一)由社保出收到时: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应付款(或应付职工薪酬)支付时:

借:其他应付款(或应付职工薪酬)

贷:现金(或银行存款)

(二)由企业出计提时:

借:生产成本/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入职工对应的相关费用)

贷:应付职工薪酬支付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

贷:银行存款或现金

二、伤残就业补助金定义及计算(一)含义:是指工伤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六级伤残,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以及工伤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至十级伤残,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一次性支付的伤残就业补助金额.

一次性就业补助金的账务处理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是否属于劳动保护费范畴

《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试行)》规定,劳动保护支出的范围包括:工作服、工作帽、工作鞋、劳防手套、防寒服、雨衣胶鞋、眼护具、防尘口罩、防毒护具、安全帽、安全带、护听器.

商品送货(包括相近工种)工作服范围包括:商品送货员、商品运输员、商品押运员、商品采购员、商品供应员、商品收购员、医用商品采购员、医用商品供应员、医用商品运输员、物资进货员(采购员)、蔬菜生产联络员

根据上述规定,企业按照工伤办法给予其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不属于劳动保护费支出范围.

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应用指南规定:

(一)辞退福利包括:

(1)职工劳动合同到期前,不论职工本人是否愿意,企业决定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而给予的补偿;

(2)职工劳动合同到期前,为鼓励职工自愿接受裁减而给予的补偿,职工有权选择继续在职或接受补偿离职.

辞退福利通常采取在解除劳动关系时一次性支付补偿的方式,也有通过提高退休后养老金或其他离职后福利的标准,或者将职工工资支付至辞退后未来某一期间的方式.

(二)满足本准则第六条确认条件的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自愿裁减建议的辞退福利应当计入当期管理费用,并确认应付职工薪酬.

正式的辞退计划或建议应当经过批准.辞退工作一般应当在一年内实施完毕,但因付款程序等原因使部分款项推迟至一年后支付的,视为符合应付职工薪酬的确认条件.

根据上述规定,企业与伤残员工协商一致后解除劳动合同,给予的离职补助属于辞退福利,应通过"应付职工薪酬--辞退福利"科目,计入当期"管理费用--辞退福利"科目.

关于一次性就业补助金的账务处理的内容会计学堂小编就分析好了,其实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处理是比较简单,但当公司的员工受了工伤之后,如果要申请工伤补助赔偿的话,会计需要代为申请,在这时候也有很多事情要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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