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纳税人建筑企业简易征收怎么备案
答:纳税人可以登陆网上办税服务厅,通过选择"增值税税收优惠备案-增值税简易征收备案",按照自己适用的简易计税政策选择相应的备案项目.
一般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适用简易办法征收,在36个月内,只需备案一次即可.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按简易办法备案须提供的材料:
1、企业适用简易办法征收书面(打印)申请书(申请内容包括:生产上述货物的原料及生产流程的详细说明);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书》(复印件);
4、有关部门批准企业生产产品的资质证明或产品检验合格报告(复印件).
5、企业填报《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简易办法征收申请备案表》一式二份.
建筑业营改增后一般纳税人如何选择适用简易方法征收
答:分析如下:
一、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2规定:
1、一般纳税人以清包工方式提供的建筑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以清包工方式提供建筑服务,是指施工方不采购建筑工程所需的材料或只采购辅助材料,并收取人工费、管理费或者其他费用的建筑服务.
2、一般纳税人为甲供工程提供的建筑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甲供工程,是指全部或部分设备、材料、动力由工程发包方自行采购的建筑工程.
3、一般纳税人为建筑工程老项目提供的建筑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二、建筑业营改增在5月1日实施后,简易计税方法的计算方法是:
应预缴税款=(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支付的分包款) ÷(1+3%)×3%
三、建筑业"营改增"后采用增值税简易计税办法计税,税率仍然是3%,与"营改增"前一致.
建筑业
根据财税〔2016〕36号文,建筑业的下列情形可以选择简易征收:
(1)一般纳税人以清包工方式提供的建筑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2)一般纳税人为甲供工程提供的建筑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3)一般纳税人为建筑工程老项目提供的建筑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根据财税〔2017〕58号文:
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为房屋建筑的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提供工程服务,建设单位自行采购全部或部分钢材、混凝土、砌体材料、预制构件的,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上述资料为大家整理了一般纳税人建筑企业简易征收怎么备案的方法,需要携带相应材料备案,具体如上文所示,简易征收也有规定的税率,有关简易征收的更多内容学习,敬请关注会计学堂的官网更新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