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制商品用于集体福利怎么记账
答:例题:【问题】
甲企业将自己生产的电暖器50台作为福利发给员工,该批电暖器售价200元/台,成本为150元/台.甲企业适用增值税税率为17%.对于该笔业务,会计应如何处理?
【解答】
甲企业这种将自制货物用于集体福利的行为,应视同销售货物行为进行会计处理,做如下会计分录:
借: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9200
贷:产成品75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700
特别关注:
第二条规定:职工薪酬,是指企业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而给予各种形式的报酬以及其他相关支出.职工薪酬包括:
(1)职工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2)职工福利费.
(3)医疗保险费、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
(4)住房公积金.
(5)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6)非货币性福利.
(7)因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给予的补偿.
(8)其他与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相关的支出.
将外购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属于视同销售吗?
答:1.不是视同销售,应视为进项税转出.
2.根据税法要求: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视同销售;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无偿赠送他人也视同销售.
1.视同销售行为是什么:
视同销售行为,全称"视同销售货物行为",意为其不同于一般销售,是一种特殊的销售行为,只是在税收的角度为了计税的需要将其"视同销售".用外购的货物用于职工奖励,也是视同销售收入的.
2.《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以下8种行为视同销售:①将货物交付他人代销;②销售代销货物;③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至其他机构用于销售,但相关机构设在同一县(市)的除外;④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⑤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个体经营者;⑥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用于分配给股东或投资者;⑦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 ⑧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无偿赠送他人.
用于职工集体福利,有可能是自产产品也有可能是外购产品,两种情况不同处理,上文已经都为大家讲解了一番,想必也有了一定的收获.会计中的有着各种各样的账务处理,有需要的可以来会计学堂的主页中心,进行相应的学习,谢谢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