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发布需要交文化事业建设税吗
答:目前文化事业建设费的缴纳义务人主要是下面两类,除外的都不用缴纳.
(1)财税〔2016〕25号规定的提供广告服务的广告媒介单位和户外广告经营单位.
(2)财税〔2016〕60号规定的提供娱乐服务的单位和个人.
广告服务业的征缴范围不包括个人,而娱乐服务业包括.
广告服务:指利用图书、报纸、杂志、广播、电影、幻灯、路牌、招贴、橱窗、霓虹灯、灯箱、互联网等各种形式为客户的商品、经营服务项目、文体节目或通告、声明等委托事项进行宣传和提供相关服务的业务活动.包括广告代理和广告的发布、播映、宣传、展示等.
广告策划、广告设计、广告制作、广告咨询、会议展览不属于广告服务.
娱乐服务:是指为娱乐活动同时提供场所和服务的业务.具体包括:歌厅、舞厅、夜总会、酒吧、台球、高尔夫球、保龄球、游艺(包括射击、狩猎、跑马、游戏机、蹦极、卡丁车、热气球、动力伞、射箭、飞镖).
(1)计提;
借: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费 - 应交文化事业建设费
(2)上缴;
借:应交税费 - 应交文化事业建设费
贷:银行存款
综上所述,营改增后互联网广告发布服务是需要交文化事业建设税的.
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税前扣除标准为多少?
答: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税前扣除标准:
为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15%扣除,超过部分向以后结转.
例:本年销售(营业)收入为100万元,实际发生广告费为20万,根据规定广告费扣除限额为15万,实际发生与限额的差额5万为本年报表中的"累计结转以后年度扣除额"的调增额,亦为明年报表中的"加:加以前年度累计结转扣除额"的调减额.
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30%扣除:化妆品制作、医药制造、饮料制造(不含酒类制造)等企业.
不得扣除:烟草企业的烟草广告费.
一、广告费:
根据国税发[2000]84号的规定,纳税人申报的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的广告费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广告是经过工商部门批准的专门机构制作的;
(2)已经实际支付费用,并已取得相应发票;
(3)通过一定的媒体传播.虽然文件已废止,但还是能为我们提供界定"广告费"的理论基础.
二、业务宣传费:
包括对外发放宣传品、业务宣传资料、展会支出、印有企业标志的礼品、纪念品、公关设计费、以及与产品宣传相关的食宿费、材料费、人工费,服装费、场地租赁费等.
在计算所得税的应纳税额所得额的时候,广宣费的税前扣除标准是我们所需要注意的,所以上文除了讲解了广告发布需要交文化事业建设税吗也讲解了广宣费的税前扣除.会计学堂中还有海量的财会文章,供大家参考和学习,有需要的不妨关注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