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得税季度有税款是否缴纳

2020-03-02 10:02 来源:网友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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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得税问题是所有财务都要计算的问题,那所得税季度有税款是否缴纳?所得税有利润,但当季度没计提所得税,下季度可以计提和缴纳吗,报表上所得税有应纳金额,下面会计学堂小编就所得税问题和大家聊聊,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所得税季度有税款是否缴纳

企业所得税应该是分月或者分季预缴,预缴应当自月份或者季度终了之日起十五日内,自年度终了之日起五个月内,向税务机关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并汇算清缴,结清应缴应退税款。

企业在报送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时,应当按照规定附送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有关资料。纳税人在规定的申报期申报确有困难的,可报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延期申报。

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了收入总额中的不征税收入包括:一是财政拨款;二是依法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三是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收入,即由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专项用途并经国务院批准的财政性资金。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财政性资金 行政事业性收费 政府性基金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51号)做了进一步的细化:

企业取得的各类财政性资金,除属于国家投资和资金使用后要求归还本金的以外,均应计入企业当年收入总额。

对企业取得的由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专项用途并经国务院批准的财政性资金,准予作为不征税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从收入总额中减除。

纳入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组织按照核定的预算和经费报领关系收到的由财政部门或上级单位拨入的财政补助收入,准予作为不征税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从收入总额中减除,但国务院和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

对企业依照法律、法规及国务院有关规定收取并上缴财政的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准予作为不征税收入,于上缴财政的当年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从收入总额中减除;未上缴财政的部分,不得从收入总额中减除。

所得税季度有税款是否缴纳

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不得扣除有哪些?

⑴资本性支出.是指纳税人购置、建造固定资产,以及对外投资的支出.企业的资本性支出,不得直接在税前扣除,应以提取折旧的方式逐步摊销.

⑵无形资产受让、开发支出.是指纳税人购置无形资产以及自行开发无形资产的各项费用支出.无形资产受让、开发支出也不得直接扣除,应在其受益期内分期摊销.

⑶资产减值准备.固定资产、无形资产计提的减值准备,不允许在税前扣除;其他资产计提的减值准备,在转化为实质性损失之前,不允许在税前扣除.

⑷违法经营的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纳税人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被有关部门处以的罚款以及被没收财物的损失,不得扣除.

⑸各项税收的滞纳金、罚金和罚款.纳税人违反国家税收法规,被税务部门处以的滞纳金和罚款、司法部门处以的罚金,以及上述以外的各项罚款,不得在税前扣除.

⑹自然灾害或者意外事故损失有赔偿的部分.纳税人遭受自然灾害或者意外事故,保险公司给予赔偿的部分,不得在税前扣除.

⑺超过国家允许扣除的公益、救济性捐赠,以及非公益、救济性捐赠.纳税人用于非公益、救济性捐赠,以及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的捐赠,不允许扣除.

⑻各种赞助支出.

⑼与取得收入无关的其他各项支出.

所得税季度有税款是否缴纳、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不得扣除有哪些等所得税相关的内容现在大家都清楚没,小编最后提醒大家,纳税人在季度终了后15日内,年度终了后45日内,无论盈利或亏损,都应向当地主管税务机关报送企业所得税申报表和年度会计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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