雇员转正个税申报时不计算累计扣除额吗
需要。
案例:
小K2019年每月取得工资收入15000元,社保部分扣除1000元,专项附加扣除2000元,计算她应纳个人所得税款是多少?
累计预扣法:
1月:(15000-5000-1000-2000)*3%=210元
2月:(15000*2-5000*2-1000*2-2000*2)*3%-210=210元
3月:(15000*3-5000*3-1000*3-2000*3)*3%-210-210=210元
代扣代缴法(按去年12月月度税率表计算):
1月:(15000-5000-1000-2000)*10%-210=490元
2月、3月同上
从上面的计算结果可以看到,累计预扣法在一个纳税年度前期会减少纳税人所交个税,但是这种减少并不是一成不变的。
事实上从个税税率表中可以看到,当应纳税所得额累计到一定额度后,所对应的税率也从3%跳级为10%,从整一个纳税年度来看,累计预扣法跟代扣代缴法所缴纳的个税总额是一样的。
目前的个税计算方法可以让我们在前面几个月享受较低的个税扣除,有一种好像工资变高了的感觉,只是提醒大家,如果后面发现工资又变少了,千万就别怀疑自己是不是多交了税,放心,税还是那么多税,只是交的时间早晚罢了。
其实从现金流的角度考虑,累计预扣法无疑是更科学的,只不过,在涉及到员工中途更换工作的时候,就会出现一些问题,比如:
我3月份离职4月份去新的公司上班,累计减除费用是多少?
我中途空档期有几个月,累计减除费用又怎么算?
以上问题,可以说是每个公司都会遇到的,下面就带大家来了解一下员工在纳税年度中间入职or离职,累计减除费用是如何计算的吧!
累计减除费用怎么算?
累计减除费用=5000元/元*当年截止本月在该单位的就职月份
也就是如果纳税人1月份入职,那么公司发放1月份工资扣缴税款时,减除费用应该按5000元算,发放2月份工资扣缴税款时,减除费用应该按5000*2=10000元来算.....
分为几种情况:
1、员工全年都在一个单位任职
全年工作没有变动的情况下,累计减除费用=5000元*N,N为就职月份
2、员工年度中间工作变动
(一)当月离职下月入职
1、当月工资当月发放,次月申报
例:小K1月-3月在甲公司工作,4月1号入职乙公司。
甲公司3月13日发放3月工资,4月申报时累计减除费用=5000*3
乙公司4月8号发放4月工资,5月申报时累计减除费用=5000*1
甲公司3月13日发放3月工资,4月申报时累计减除费用=5000*3
乙公司5月8日发放4月工资,6月申报时累计减除费用=5000*2
这两种情况前后两个公司的累计减除费用是各自计算的,当年度个人累计减除费用为5000*12。
2、当月发放上月工资,次月申报
例:小K1月-3月在甲公司工作,4月1号入职乙公司
甲公司4月13日发放3月工资,5月申报时累计减除费用=5000*4
乙公司4月8日发放4月工资,5月申报时累计减除费用=5000*1
甲公司4月13日发放3月工资,5月申报时累计减除费用=5000*4
乙公司5月8日发放4月工资,6月申报时累计减除费用=5000*2
这两种情况下甲乙两公司均计算了4月份的5000元扣除数,也就是全年扣除了13个月的减除费用,这种情况下纳税人在年度汇算清缴的时候应该进行调整。
(二)离职后有数月空档期
中间出现待业空档月份,再次入职以后累计减除费用不考虑在此之前的待业月份,重新开始计算。
什么是累计预扣法?
简单来说,你本期的应缴税款是你每个月的累计收入,减去对应的扣除数,然后再对照综合所得税率表计算累计应缴税款,再减去已缴税款。
用公式来反映就是:
本期应预扣预缴税额=(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预扣率-速算扣除数)-累计减免税额-累计已预扣预缴税额
“雇员转正个税申报时不计算累计扣除额吗”一文会计学堂小编就为大家讲解完了,同时小编还给大家讲到了什么是累计预扣法以及相关的案例分析,个税系统申报时有的员工,没有累计扣除费用,导致税款计算错误的,可以更正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