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是什么意思
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包括固定资产处置利得和无形资产出售利得.固定资产处置利得,指企业出售固定度资产所取得价款和报废固定资产的残料价值和变价收入等,扣除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清理费用和相关税费后专的净收益;无形资产出售利得,指企业出售无形资产所取得价款扣除出属售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相关税费后的净收益.
非流动性资产内容
《企业会计制度》中与非流动资产暂估入帐有关的叙述:
第二十七条
第二十七条、固定资产在取得时,应按取得时的成本入账.取得时的成本包括买价、进口
关税、运输和保险等相关费用,以及为使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必要的支出.固定资产取得时的成本应当根据具体情况分别确定:
(一)购置的不需要经过建造过程即可使用的固定资产,技实际支付的买价、包装费、运
输费、安装成本、交纳的有关税金等,作为入账价值.
对于这种情况,实务中发票未到时企业财务人员多是做预付帐款核算,等发票到达时再入
固定资产,这样的处理会造成少计提折旧.
第三十三条
第三十三条、所建造的固定资产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应当自
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日起,根据工程预算、造价或者工程实际成本等,按估计的价值转入固定资产,并按本制度关于计提固定资产折旧的规定,计提固定资产的折旧.待办理了竣工决算手续后再作调整.
这种情况是对应需要安装建造的固定资产来说的.文中提到"办理竣工决算",好像专门
指的是房屋建筑物,个人认为并不尽然.对于各种机器设备等一样的适用.
第三十四条
第三十四条、下列固定资产应当计提折旧:
(一)房屋和建筑物;
(二)在用的机器设备、仪器仪表、运输工具、工具器具;
(三)季节性停用、大修理停用的固定资产;
(四)融资租入和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出的固定资产.
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应当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在年度内办理竣工决算手续的,按照实际成本调整原来的暂估价值,并调整已计提的折旧额,作为调整当月的成本、费用处理.如果在
年度内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应当按照估计价值暂估入账,并计提折旧;待办理了竣工决算手续后,再按照实际成本调整原来的暂估价值,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额,同时调整年初留存收益各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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