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税算错少算了怎么办
注意区分"收入所属期"、"税款所属期"、"收入所得期"三个概念."收入所属期"指的是我们通常所说的哪个月份的工资,依据是我们劳动付出时间;"税款所属期"指的是纳税义务发生而产生税款的时间,个人所得税是在实发工资时产生纳税义务.
"收入所得期"指的是我们什么时候拿到实发工资.一般情况下(隔月发放工资):"收入所属期"早于"税款所属期"等于"收入所得期"根据国税总局2011年46号公告,以实际取得工资时间即"收入所得期"来判定是否执行新政策.
个人所得税法第九条规定,当月应纳税款应于次月15日前申报纳税,那么个人所得税的"申报时间"又将晚于"税款所属期"和"收入所得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纳税人未按照规定期限缴纳税款的,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期限解缴税款的,税务机关除责令限期缴纳外,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同时,第五十二条规定,因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计算错误等失误,未缴或者少缴税款的,税务机关在三年内可以追征税款、滞纳金;有特殊情况的,追征期可以延长到五年.
员工个税算错怎么调整?
企业获取反馈文件后,选择个人所得税企业端软件"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申报及反馈",点击"获取反馈",此时在"填写报表"中进行修改申报数据.(注意第二次上传文件请通过"纳税服务平台--网上办税-BIMS系统--上传BIMS系统明细申报数据"来上传,然后再网上申报里面缴纳,因为网上申报系统当月只能上传一次.)
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既包括居民纳税义务人,也包括非居民纳税义务人.居民纳税义务人负有完全纳税的义务,必须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全部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而非居民纳税义务人仅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以上就是关于个税算错少算了怎么办这个问题的全部解答,公司自查以前年度的纳税情况,补缴少纳的税款的同时需要交纳滞纳金.看完上文的朋友应该知道了,作为财务人员我们一定要对政策的更新留意和了解,如果还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本网在线答疑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