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从开发成本直接结转至主营业务成本吗
可以这样结转,服务业一般用劳务成本科目,日常费用餐费、交通费等记入管理费用.
根据财税〔2015〕119号规定, 三、会计核算与管理 1.企业应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要求,对研发支出进行会计处理;同时,对享受加计扣除的研发费用按研发项目设置辅助账,准确归集核算当年可加计扣除的各项研发费用实际发生额.企业在一个纳税年度内进行多项研发活动的,应按照不同研发项目分别归集可加计扣除的研发费用. 2.企业应对研发费用和生产经营费用分别核算,准确、合理归集各项费用支出,对划分不清的,不得实行加计扣除. 因此,若你司未根据国家财务会计制度要求,对研发支出进行会计处理,则不符合文件规定,不得享受相关的政策. 另,根据会计准则要求,企业上述差错,应作为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进行调整.不涉及损益和利润分配的,直接调整相关科目即可.
房地产公司开发产品结转成本
按土地开发支出划分和归集的原则.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的土地,按其用途可将它分为如下两种:
?一种是为了转让、出租而开发的商品性土地(也叫商品性建设场地);另一种是为开发商品房、出租房等房屋而开发的自用土地.前者是企业的最终开发产品,其费用支出单独构成土地的开发成本.后者则是企业的中间开发产品,其费用支出应计入商品房、出租房等有关房屋开发成本
现行会计制度中设置的"开发成本--土地开发成本"科目,它的核算的内容,与企业发生的土地开发支出并不完全对口,原则上仅限于企业开发各种商品性土地所发生的支出.企业为开发商品房、出租房等房屋而开发的土地,其费用可分清负担对象的,应直接计入有关房屋开发成本,在"开发成本--房屋开发成本"科目进行核算,如果企业开发的自用土地,分不清负担对象,应由两个或两个以上成本核算对象负担的,其费用可先通过"开发成本--土地开发成本"科目进行归集,待土地开发完成投入使用时,再按一定的标准(如房屋占地面积或房屋建筑面积等)将其分配计入有关房屋开发成本.
如果企业开发商品房、出租房使用的土地属于企业开发商品性土地的一部分,则应将整块土地作为一个成本核算对象,在"开发成本--土地开发成本" 账户中归集其发生的全部开发支出,计算其总成本和单位成本,并于土地开发完成时,将成本结转到"开发产品"账户.
待使用土地时,再将使用土地所应负担的开发成本,从"开发产品"账户转入"开发成本--房屋开发成本"涨户,计入商品房、出租房等房屋的开发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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