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完工工程如何计算收入
按照我国会计制度的规定,施工企业的工程结算收入采用完工百分比法计算.
具体的会计处理为:
①月末确认收入时,借:应收账款;贷:工程结算收入(或主营业务收入),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②计提税金时,借:税金及附加;贷:应交税费--递延税款.
③税金入库时,借:应交税费;贷:银行存款.
④以后收到拖欠工程款时,借:递延税款;贷:应交税费.
⑤税款再次入库时,借:应交税费;贷:银行存款.
采用这种办法进行会计处理,待工程项目完工结算后,根据"递延税款"科目中的金额可以计算出业主拖欠的工程款金额,便于和"应收账款"科目核对.等到工程价款结清后,"应交税金"科目金额和"工程结算税金及附加"科目金额一致,且收入、成本均是按实际已完工作量计算的,符合会计制度关于权责发生制和配比原则的规定.
产生了以下问题:
①工程项目部会出于各种目的故意多报或少报工作量:与业主结账时,为了多收工程款,则多报工作量;向施工企业管理部门上报时,想方设法少报工作量,以达到延迟交纳管理费和税金的目的.
②由于工程款的收取滞后于工程结算收入的确认,产生了会计上计提了营业税及其附加,对税金入库却没有资金来源,只能靠施企业来垫付税金的结果,加重了工程项目部和企业的税负.可从改进施工企业工程结算账务处理方法上入手,做到既合理又合法地为企业管理服务.
由于收入确认和工程款收取的不同步,税金的计提可参照所得税时间性差异,引入"递延税款"核算办法.
以上就是未完工工程如何计算收入的全部解答.会计学堂小编认为未完工工程按照完工百分比法来确定收入,收入、成本均是按实际已完工作量计算的.具体的细节参照上文详细介绍,还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会计学堂的在线答疑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