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地工程款没有预缴会怎么样
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7号,国家税务总局制定了《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自2016年5月1日起施行说明:第三条 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应按照财税〔2016〕36号文件规定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和计税方法,向建筑服务发生地主管税务机关预缴税款,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第十一条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预缴税款时间,按照财税〔2016〕36号文件规定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和纳税期限执行.第十二条 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按照本办法应向建筑服务发生地主管税务机关预缴税款而自应当预缴之月起超过6个月没有预缴税款的,由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相关规定进行处理.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未按照本办法缴纳税款的,由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异地项目未在当地预缴所得税是否滞纳金?
根据国税函[2010]156号《关于跨地区经营建筑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问题的通知》文件规定:建筑企业总机构直接管理的跨地区设立的项目部,应按项目实际经营收入的2%按月或按季由总机构向项目所在地预分企业所得税,并由项目部向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预缴.
预缴缴税款=(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支付的分包款) ÷(1+11%)×2%
在项目所在地国税机关预缴增值税和所得税.再由总机构向机构所在地国税申报以上税种.总机构是一般纳税人的,由总机构开具增值税专用发 票或普票,总机构是小规模的,可向项目所在地税务机关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缴税时需要带上预缴税款表,与发包方签订的建筑合同原件,与分包方签订的分包合同原件及复印件,从分包方取得的发票原件及复印件.还有本人的身份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企业所得税分月或者分季预缴.企业应当自月份或者季度终了之日起十五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预缴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预缴税款.
以上为所得税预缴所适用的"规定的缴税期限".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规定:纳税人未按照规定期限缴纳税款的,税务机关除责令限期缴纳外,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外地工程款没有预缴会怎么样?整体上来说,其实根据小编老师针对施工单位在外地没有预缴税款的处理,相信大家都有一定的了解了;其次就是如果施工单位在收到税务局的限期补缴后还没有补缴预缴账款,可能会产生一定的滞纳金的罚款;在本网站上还有很多相关的资料是可以免费学习的,希望对你们有所启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