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增的个税扣除项可以同时选几项
符合几项就可以选几项.
新增的个税扣除项
第一项 子女教育
从3岁起的学前班到博士,一个孩子每个月可以抵扣1000元也就是每年一万二的抵扣额度,两个孩子额度翻倍.
子女教育的抵扣额度爸妈可以平分,也可以一人独享,但一年内只能变一次.
第二项 继续教育
纳税人本人接受学历(学位)教育的抵扣额度是每年4800元,本科及其以下学历,这部分扣除既可以由父母按照子女教育支出扣除,也可以由本人按照继续教育支出扣除,但不能同时扣除.
如果接受的是技能和专业技术人员资格继续教育,在取得证书的年度按每年3600元扣除.
第三项 大病医疗
一个纳税年度内,在医保管理系统内记录的,包括医保范围内的自付部分和医保范围外的自费部分,由个人负担超过一万五千元的医药费支出部分为大病医疗支出,按实际的金额扣除,最高不超过8万元.
这部分提醒大家,一定注意保存好付费的相关票据.
第四项 首套房贷
注意的是一定要是首套房才可以,偿还贷款期间,每年可抵扣一万二,也就是每个月可抵扣一千元.
如果是夫妻两人买房的,可以选择吧这个抵扣额度全给其中一个人.
第五项 租房的租金
在纳税人本人及配偶在主要工作城市没有住房,有租房支出的可以抵扣.
抵扣金额和城市规模有关:
市辖区户籍人口不超过一百万的,每个月800元额度,一年就是九千六;
人口超过一百万的,每个月1100元额度,每年就是一万三千二;
省会、直辖市、计划单列城市以及国务院规定的其他城市,每个月1500元的额度,一年就是一万八.
这里要注意,租金抵扣和房贷抵扣是冲突的,只能选择其中一种享受哦.
第六项 赡养老人
有60岁以上法定赡养人,一般情况下也就是我们的父母,每年可以有两万四千元的抵扣额度,和养孩子不同,这个额度多个老人也不翻倍.
案例分析
独生子女当然额度也独享,如果是非独生子女的,可以和兄弟姐妹自行签订协议,约定分摊额度,但每个人的额度最高不能超过每年一万二.
以北京市为例,假如员工小王为独生子女,儿子正在上小学,父母已满60岁,在北京没有购买住房、租房居住,自己正在攻读在职研究生学历,可以享受子女教育、继续教育、住房租金、赡养老人四项专项附加扣除.
假设小王月工资为2万元,社保全额缴纳(五险一金应扣除2043+2400=4443元),个税改革前按每月3500元基本减除费用标准计算:
每月应纳个税额=(20000-3500-4443)×25%-1005=2009.25元
2018年10月1日以后取得工资,按每月5000元基本减除费用标准和调整后的税率表计算:
每月应纳个税额=(20000-5000-4443)×10%-210=845.7元
同样工资下,个税减少了近58%,少交了一半多的个税.
在此基础上,从今年1月1日起,享受专项附加扣除后,其中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1000元,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400元,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1500元,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2000元,共计扣除4900元,则小助手1月份工资应缴纳的税款为:
(20000-5000-4443-4900)×3%=169.71元
比享受专项附加扣除前少缴纳税款676元,税负水平又降低了79.93%.
新增的个税扣除项可以同时选几项的问题会计学堂小编就为大家讲解完了,大家要了解清楚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首套房贷、租房租金等六项个税扣除的相关具体内容,如果大家在操作过程中还是有什么不懂的,请记得及时和我们答疑老师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