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回的附加税能计入营业外收入吗
如果你是少提多交了,应该是借:银行存款,贷:应交税费或其他应交款-应交教育附加费;如果没有计提且数额不大,就计入营业外收入.
1.企业转让固定资产时,先结转固定资产原值和已提累计折旧额,借记"固定资产清理"、"累计折旧"科目,贷记"固定资产"科目;
2.收到双方协议价款,借记"银行存款",贷记"固定资产清理"科目;结转清理损益,若转出价款高于固定资产账面净值,借记"固定资产清理"科目,贷记"营业外收入"科目.
3.企业处置无形资产时,应按实际收到的金额等,按应支付的相关税费及其他费用,贷记"营业外收入--处置非流动资产利得"科目,已计提减值准备的,还应同时结转减值准备.
4.确认的政府补助利得,借记"银行存款"、"递延收益"等科目,贷记营业外收入.
5.期末,应将营业外收入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结转后营业外收入无余额.
退回附加税的几种情况
一、因减免增值税而退:
根据《财政部关于征收教育费附加几个具体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86〕120号)第三条规定:"对由于减免产品税、增值税、营业税而发生退税的,同时退还已纳的教育费附加.
因此,对由于减免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而发生退税的,同时退还已纳的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
二、因增值税先征后返、先征后退、即征即退而退税:
根据《关于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实行先征后返等办法有关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政策的通知》(财税[2005]72号?)文件规定,现对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以下简称"三税")实行先征后返、先征后退、即征即退办法有关的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政策问题明确如下:??对"三税"实行先征后返、先征后退、即征即退办法的,除另有规定外,对随"三税"附征的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一律不予退(返)还.
因此,对各种"先征后返"办法返还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的,不退还已纳的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
退回的附加税能计入营业外收入吗?营业外收入核算的就是一些不属于企业主营业务的业务发生,其中退回本来应该缴纳的附加税就属于该范畴.好了,会计学堂的讲解就到这,如果还想继续学习的欢迎前往官网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