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不动产投资入股涉及到哪些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权转让有百关营业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2]191号)的规定,关于"以无形资产、不动产投资入股,参与接受投资方利润分配,共同承担投资风险的行为的". 根据回《契税暂行条例细则》第八条的规定:以土地、房屋权属作价投资、入股的,视同土地使用权转让、房屋买卖或者房屋赠与征税.
土地增值税.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增值税一些具体问题规定的通知》(财税字〔1995〕48号)第一条的规定:"对于以房地产进行投资、联营的,投资、联营的一方以土地(房地产)作价入股进行投资或作为联营条件,将房地产转让到所投资、联营的企业中时,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 自2006年3月2日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增值税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6〕21号)第五条规定,对于以土地(房地产)作价入股进行投资或联营的,凡所投资、联营的企业从事房地产开发的,或者房地产开发企业以其建造的商品房进行投资和联营的,均不适用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的规定.
企业所得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的规定:"企业发生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及将货物、财产、劳务用于捐赠、偿债、赞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或者利润分配等用途的,应当视同销售货物、转让财产或者提供劳务,但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因此,企业将房产进行投资入股,实际上是发生了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行为,以房产换取了股权,应视同转让财产所得,按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企业应将所换取的股权价值确认为收入,该房产的净值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印花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的规定,同一凭证,由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签订并各执一份的,应当由各方就所执的一份各自全额贴花.因此,投资方应按"产权转移书据"所载金额万分之五贴花.
营改增后不动产投资入股,股权转让要交哪些税?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权转让有关营业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2〕191号)
一、转让股权行为的客体--对象的确定股权转让本质上就是股权对应的净资产份额转让.确定了公司的净资产就可确定股权转让的客体即标的.公司的资产包括资产与负债两部分,而资产又包括:
1、流动资产;
2、长期投资;
3、固定资产;
4、无形资产及递延资产;
5、其他长期资产;
6、递延税项.负债又包括:
流动负债;长期负债;递延税项.
众所周知,处于运营中的公司的资产其变动是常态.为确定拟转让股权的标的--对象,就应当确定股权转让基准日,并对基准日的公司资产和负债进行盘点,制作明确的资产和债务清单,以确认公司的净资产状态,再以该基准日的资产确定拟转让股权的股价.为防止公司还有其他未予披露的对外负债,受让方可要求转让方出具承诺书,以保证公司除资产和债务清单中列明的负债之外再无其他负债.
二、转让股权行为的内容--权利义务的确定股权转让协议属无名合同,其订立与履行类似于买卖合同.一般情况下,转让方应向受让方移转股权权属和交付股权权能,受领股权转让价款;受让方应受领股权权属和权能,向转让方支付股权转让价款.
以不动产投资入股涉及到哪些税?相信阅读上文后你已经知道如果是以不动产投资入股的话会涉及到土地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印花税等方面的税收,因为以不动产投资视同转让.还有更多这方面的知识,请登录会计学堂进行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