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包从属总包选择简易计税可以吗
答:分包从属总包选择简易计税可以的.
对于提供建筑服务的一般纳税人符合清包工、甲供工程和建筑工程老项目规定的都可以选择适用上述三种简易计税方法,目前并没有规定同一个建筑项目,总包方选择适用了简易计税方法,分包方就必须要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十八条的规定:"一般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 一般纳税人发生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特定应税行为,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但一经选择,36个月内不得变更."
分包开给总包的劳务名称怎么写
总包和分包合同的项目名称应该是一样的(是同一项目名称),承包单位一般指直接与业主签订施工合同的施工单位(施工总承包单位),而分包单位相对于总承包单位而言,与总承包单位签订施工分包合同或业主指定分包.
分包单位开的发票给总包方,分包方应做分录:
借:应收账款
贷:工程结算
假设工程进度与工程结算进度相同,结转工程收入、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
借:工程施工-合同毛利
贷:主营业务收入
根据分包方开具发票的金额及相应计缴的税金入
借:营业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金\其他应交款
建筑工程分包合同的工程名称能否写总包项目名称
分包从属总包选择简易计税可以吗?据会计学堂小编了解,应该是要分情况对待,如果总包是营改增老项目,总包选择简易计税,分包也是可以选择简易计税的.如果总包不是营改增老项目,则更使用于一般计税.大家有什么不明白的地方可以咨询疑问解答老师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