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员工单独买的人身意外保险怎么入账
按准则要求,员工基本社保有由公司负担的部分和代员工缴纳的部分,账务处理如下:
一、计提
借:成本费用科目(制造费用、管理费用、销售费用等,按受益情况确定)
贷:应付职工薪酬-基本社保(公司负担部分)
二、从工资中代扣职工负担部分
借: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贷:应付职工薪酬-基本社保(个人负担部分)
三、缴纳
借:应付职工薪酬-基本社保(公司+员工负担)
贷:银行存款
商业险可以在税前列支,但是需要按员工福利计算受益员工的个税,同其他福利一起入账.
《社会保险法》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企业给职工交的人身意外保险能否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给员工购买的意外险是否税前扣除要看情况.
企业为高危作业人员办理团体人身意外伤害险或个人意外伤害险,以及为因公出差的职工按次投保的航空意外险,可以税前扣除.但为其他职工购买的意外伤害险、意外医疗险及意外门诊险,不能税前扣除.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除企业依照国家有关规定为特殊工种职工支付的人身安全保险费和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可以扣除的其他商业保险费外,企业为投资者或职工支付的商业保险费,不得扣除.
《国家税务总局大企业税收管理司关于2009年度税收自查有关政策问题的函》第一条第(八)款规定,如为从事高危工种职工投保的工伤保险和为因公出差的职工按次投保的航空意外险列入税前扣除范围.
《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财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八条规定,企业应为从事高空、高压、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高速运输、野外、矿井等高危作业的人员办理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或个人意外伤害保险.所需保险费用直接列入成本(费用),不在安全费用中列支.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2009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的通知》规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及应纳所得税时,企业财务、会计处理办法与税法规定不一致的,应按企业所得税法规定计算.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不明确的,在没有明确规定之前,暂按企业财务、会计规定计算.
给员工单独买的人身意外保险怎么入账?据会计学堂小编了解我们先要计提公司的成本费用,然后从员工的工资中代扣职工自己负担的那一部分,最后缴纳员工和企业承担的所有费用.大家明白了吗!需要了解更多知识您也可以关注我们网站资讯栏目,会有更多财务方面的讯息及时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