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6月所属期扣几月的

2020-05-13 09:35 来源:网友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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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得税有企业所得税与个人所得税之分,其中个税与我们自身息息相关,达到起征点,符合征收的项目就需要去申报缴纳,有关个税还有个所属期的问题,下面我们具体来讲解个人所得税6月所属期扣几月的这问题,详情请参考会计学堂.

个人所得税6月所属期扣几月的

个百人所得税是次月申报上月数据,次月计提上月工资.

"所得度期间":填写扣缴义务人支付纳税人应知税所得的时间,即收入发放的月份.

"收入所道属期间(回起)"、"收入所属期间(止)":是指纳税人该答项所得的所属期间.

6月发放5月份工资,7月份申报

所得期为6月,税款所属期也是6月

个人所得税6月所属期扣几月的

什么发放就什么时候代扣

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既包括居民纳税义务人,也包括非居民纳税义务人.居民纳税义务人负有完全纳税的义务,必须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全部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而非居民纳税义务人仅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的征收管理

中国个人所得税的征收方式实行源泉扣缴与自行申报并用法,注重源泉扣缴.

个人所得税的征收方式可分为按月计征和按年计征.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对企业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特定行业的工资、薪金所得,从中国境外取得的所得,实行按年计征应纳税额,其他所得应纳税额实行按月计征.

计算方法

应纳税所得额=月度收入-5000元(免征额)-专项扣除(三险一金等)-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

征税对象

法定对象

我国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是在中国境内居住有所得的人,以及不在中国境内居住而从中国境内取得所得的个人,包括中国国内公民,在华取得所得的外籍人员和港、澳、台同胞.

居民纳税义务人

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满1年的个人,是居民纳税义务人,应当承担无限纳税义务,即就其在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所得,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非居民纳税义务人

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不满一年的个人,是非居民纳税义务人,承担有限纳税义务,仅就其从中国境内取得的所得,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个税的所属期也就是当月所得期,比如员工的工资代扣代缴个税,我们当月计提工资,下月发放,这就有了所属期的产生.个税还有专项扣除,以及一些征收项目,计算方法,欢迎大家前往会计学堂的官网继续学习与了解,感谢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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