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合伙企业要申报经营所得吗
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按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应税项目,依20%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合伙企业合伙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59号)规定合伙企业以每一个合伙人为纳税义务人.合伙企业合伙人是自然人的,缴纳个人所得税;合伙人是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缴纳企业所得税.
因此,有限合伙企业合伙人按自然人和企业分别承担个人所得税和企业所得税.
其中执行有限合伙企业合伙事务的自然人普通合伙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三条: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
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按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应税项目,适用3%-5%的五级超额累进税率,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不执行有限合伙企业合伙事务的自然人有限合伙人,其从有限合伙企业取得的股权投资收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按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应税项目,依20%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有限合伙企业的设立条件
设立有限合伙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限合伙企业由二个以上五十个以下合伙人设立,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有限合伙企业至少应当有一个普通合伙人;
(三)有限合伙企业名称中应当标明"有限合伙"字样;
(四)有限合伙人可以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作价出资
(五)有限合伙人不得以劳务出资;
(六)有限合伙人应当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按期足额缴纳出资;未按期足额缴纳的,应当承担补缴义务,并对其他合伙人承担违约责任;
(七)有限合伙企业登记事项中应当载明有限合伙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及认缴的出资数额;
(八)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执行事务合伙人可以要求在合伙协议中确定执行事务的报酬及报酬提取方式;
(九)有限合伙人不执行合伙事务,不得对外代表有限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企业与普通合伙企业最大的区别就是,有限合伙企业中的合伙人承担是不是无限责任,上文着重讲解了有限合伙企业要申报经营所得吗?其实也是基于这个知识点,这类企业个人所得税也要缴纳.更多内容敬请关注会计学堂的更新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