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税的税收主体是什么
关税的税收主体:税收主体分纳税主体和征收主体,其中纳税人是纳税主体,征收机关是征收主体.关税的税收主体包括进口商,出口商,国家.
关税税则又叫海关税则,是指一国对进口商品计征关税的规章和对进口的应税商品和免税商品加以系统分类的一栏表.它是海关征税的依据,是一国关税政策的具体体现.
从内容上来看,海关税则一般包括两部分:一是海关征收关税的规章、条例和说明,二是关税分率表.关税税率表又由税则号、商品名称、海关税率等栏目组成.
关税的征收种类如下:
1、从价关税:依照进出口货物的价格作为标准征收关税.从价税额=商品总价*从价税率
2、从量关税:依照进出口货物数量的计量单位(如"吨"、"箱"、"百个"等)征收定量关税.从量税额=商品数量*每单位从量税
3、混合关税:依各种需要对进出口货物进行从价、从量的混合征税.
4、选择关税:指对同一种货物在税则中规定有从量、从价两种关税税率,在征税时选择其中征税额较多的一种关税,也可选择税额较少的一种为计税标准计征.
5、滑动关税:关税税率随着进口商品价格由高到低而由低到高设置的税.可以起到稳定进口商品价格的作用.
6、进口税:是进口国家的海关在外国商品输入时,对本国进口商所征收的正常关税.
7、出口税:是对本国出口的货物在运出国境时征收的一种关税.征收出口关税会增加出口货物的成本,不利于本国货物在国际市场的竞争.
8、过境税:过境税,是一国对于通过其关境的外国商品征收的关税.
9、差价税:即差额税,当某种本国生产的产品的国内价格高于同类进口商品的价格时,为了保护国内生产和国内市场,按照国内价格与进口商品价格间的差额征收的关税,也称滑动关税,是欧盟农产品"闸门价格".
10、反倾销税:一种进口附加税,1979年"东京回合" 规定,"凡是一国产品向另一国出口时,该产品出口价格低于正常贸易中用于国内消费的类似产品可比价格,就视为倾销",正常可比价格,出口国国内市场批发价格.
关税的税收主体是什么?对于关税这个听起来熟悉,操作起来却有难度的要素,相信认真阅读会计学堂小编带来的解析后已经知道答案了.其税收主体包括纳税主体和征收主体两部分,它们又可以再进行细分,请参见上文的详细描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