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改增后园林绿化税率
税率,是对征税对象的征收比例或征收额度.税率是计算税额的尺度,也是衡量税负轻重与否的重要标志.中国现行的税率主要有比例税率、超额累进税率、超率累进税率、定额税率.
营改增后,园林绿化适用哪档税率?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十五条规定,
(一)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除本条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规定外,税率为6%.
(二)提供交通运输、邮政、基础电信、建筑、不动产租赁服务,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税率为11%.
(三)提供有形动产租赁服务,税率为17%.
(四)境内单位和个人发生的跨境应税行为,税率为零.具体范围由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另行规定.
《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第一条第四项第5点规定,其他建筑服务,是指上列工程作业之外的各种工程作业服务,如钻井(打井)、拆除建筑物或者构筑物、平整土地、园林绿化、疏浚(不包括航道疏浚)、建筑物平移、搭脚手架、爆破、矿山穿孔、表面附着物(包括岩层、土层、沙层等)剥离和清理等工程作业.
营改增后绿化工程、绿化养护的增值税税率是多少?
答:园林绿化工程,营改增后,属于建筑服务--其他建筑服务,增值税法定税率11%,若是小规模纳税人,征收率为3%;从事绿化工程同时予以养护,应按其他建筑服务缴纳增值税;若是单纯绿化养护应按其他生活服务缴纳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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