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年报股东及出资信息怎么填
股东及出资信息是企业年度报告年度截止12月31日的数据.2018年发生股东认缴、实缴变化的,包括章程修订、股东缴付出资、增加认缴等,应通过企业即时信息填报另行公示.
企业在填写本页各数据项时请注意:
1.一个股东对应一条信息.两个及以上股东可以点击"添加"的按钮,增加信息条目.
2. 认缴、实缴金额的单位为"万元",可保留小数点6位,货币种类与营业执照显示一致且无需填写.
3. 每个股东的认缴、金额合计应与报告年度12月31日的注册资本一致.认缴已经发生变化的,请及时到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实缴金额为每个股东在报告年度12月31日的出资总额.
4. 不如实填报实缴信息的,属于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企业将为此负法律责任.
5. 认缴时间为股东约定的最后一期出资的缴付日期,该日期应当记录在公司章程中;实缴时间为每一位股东各自实际缴付的最后一次出资的日期(截止报告年度12月31日的数据).
6. 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建议填写当前仍持有公司股权的发起人.
案例分析
[案例1]:企业2000年1月1日设立,设立之时,注册资本100万元,股东甲乙两人各出资50万元,经验资实收资本100万元.2010年股东甲将股权全部转让给丙,并到登记机关办理了变更登记.2017年3月1日,股东乙将自己持有的25%的股权转让给股东丙,股东丙向股东乙支付对价,公司做了章程备案.
依照上述案例,该企业在填写2017年度报告书时,应如下填写"股东及出资信息"
股东 认缴
出资额 认缴出资
时间 认缴出资
方式 实缴
出资额 实缴出资
时间 实缴出资
方式
股东乙 25万 2000.1.1 现金 25万 2000.1.1 现金
股东丙 75万 2000.1.1 现金 75万 2000.1.1 现金
本案例中,股东甲已不是公司股东,不再记录.2010年股东甲丙之间的股权转让,发生在认缴制度实行之前,由工商部门办理股权变更登记,不需要记录在年度报告中.
认缴制度实行后,股东乙25%的股权转让不需要到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公司应依法办理章程备案,并记载股东名册.本案例中,股东乙的认缴实缴情况按上表表述.
股东丙自原股东甲、股东乙处获得转让股权,因此认缴额累计为75万,认缴、实缴出资时间以公司股权的实际情况进行记录.因此,股东丙的认缴、实缴出资时间仍然为2000年1月1日.
2017年3月1日,股东乙丙之间的股权转让信息应在2017年度的年度报告的股权转让信息中填报.
[案例2]:案例1中其他条件不变,但2017年3月1日,股东乙将自己持有的25%的股权转让给股东丙时,丙认为乙在设立之初未实际缴付出资,丙将股权转让款直接打入公司账户,并重新验资.
那么在本案例中,股东乙转让的25%股权实际情况就与案例1有很大区别.股东丙的认缴、实缴时间应做如下记录(填写2017年度年报):
股东 认缴
出资额 认缴出资
时间 认缴出资
方式 实缴
出资额 实缴出资
时间 实缴出资
方式
股东乙 25万 2000.1.1 现金 25万 2000.1.1 现金
股东丙 75万 2016.3.1 现金 75万 2017.3.1 现金
2017年3月1日,股东乙丙之间的股权转让信息应在2017年度的年度报告的股权转让信息中填报.
企业年报股东及出资信息怎么填的问题会计学堂小编就给大家分析到这,大家在填写的时候要注意上文小编整理的六点注意事项,然后参照上文的两个案例进行分析,本文就为大家讲述到此,更多精彩内容请继续关注网站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