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票作废后对方还能认证吗

2020-05-27 09:43 来源:网友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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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都知道发票在账务处理过程中作用是非常大的,很多地方少了发票就行不通.因此作为一名会计,我们对于发票的各项操作进行熟练是非常重要的.在实际工作中发票作废后对方还能认证吗?今天我们会计学堂小编就针对这个问题来进行一下解答,请看下文.

发票作废后对方还能认证吗

不能.只能在作废之前认证.

当月开具的发票已经认证,还能作废吗?

当月开出的发票已认证后还能作废.

处理办法是,认证方做进项税转出即可.但是发票不能退给对方,对方作废之后没有作废发票在手边,对于税务的发票专项检查需要出具说明.因此这需要购销双方功能协调.

当然还可以让销售方次月开红字发 票的方式处理.这种方式非常规范,但是稍稍有点麻烦而已.不过稳妥起见,我建议采用次月红字发 票的方式.

各地的处理方法:

1、需拿销货方的出库单,发 票(记账联,抵扣联)及退货说明到税务局

2、在开票系统里开具红字发 票申请单,导入u盘

3、带u盘,红字发票申请单,发票原件及发 票复印件(盖公章),对方入库单(退货入库),退货说明,出库单(本公司),记账凭证及复印件,到税务局

4、拿到对方的红字发票

5、月末将该红字发 票做进项转出

每个地方要的资料有区别,可以问专管员.

发票作废后对方还能认证吗

开出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月已经认证,本月还能作废吗?

上月开出的增值税专用发  票,无论是否认证,本月均不能作废.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知值税专用发  票使用规定》的通知(国税发〔2006〕156号):

第二十条 同时具有下列情形的,为本规定所称作废条件:

(一)收到退回的发 票联、抵扣联时间未超过销售方开票当月;

(二)销售方未抄税并且未记账;

(三)购买方未认证或者认证结果为"纳税人识别专号认证不符"、"专用发票代码、号码认证不符".

本规定所称属抄税,是报税前用IC卡或者IC卡和软盘抄取开票数据电文.

发票作废后对方还能认证吗?如果已经作废了,自然是不能再认证了,因为作废就代表没用了.所以我们在作废发票时一定要跟对方取得联系,尽量在双方都知晓的前提下进行操作.关于发票作废的一些事项,会计学堂小编也都有在上文进行详细的讲述,你可以将其记下来,以备不时之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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