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票作废后对方还能认证吗
不能.只能在作废之前认证.
当月开具的发票已经认证,还能作废吗?
当月开出的发票已认证后还能作废.
处理办法是,认证方做进项税转出即可.但是发票不能退给对方,对方作废之后没有作废发票在手边,对于税务的发票专项检查需要出具说明.因此这需要购销双方功能协调.
当然还可以让销售方次月开红字发 票的方式处理.这种方式非常规范,但是稍稍有点麻烦而已.不过稳妥起见,我建议采用次月红字发 票的方式.
各地的处理方法:
1、需拿销货方的出库单,发 票(记账联,抵扣联)及退货说明到税务局
2、在开票系统里开具红字发 票申请单,导入u盘
3、带u盘,红字发票申请单,发票原件及发 票复印件(盖公章),对方入库单(退货入库),退货说明,出库单(本公司),记账凭证及复印件,到税务局
4、拿到对方的红字发票
5、月末将该红字发 票做进项转出
每个地方要的资料有区别,可以问专管员.
开出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月已经认证,本月还能作废吗?
上月开出的增值税专用发 票,无论是否认证,本月均不能作废.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知值税专用发 票使用规定》的通知(国税发〔2006〕156号):
第二十条 同时具有下列情形的,为本规定所称作废条件:
(一)收到退回的发 票联、抵扣联时间未超过销售方开票当月;
(二)销售方未抄税并且未记账;
(三)购买方未认证或者认证结果为"纳税人识别专号认证不符"、"专用发票代码、号码认证不符".
本规定所称属抄税,是报税前用IC卡或者IC卡和软盘抄取开票数据电文.
发票作废后对方还能认证吗?如果已经作废了,自然是不能再认证了,因为作废就代表没用了.所以我们在作废发票时一定要跟对方取得联系,尽量在双方都知晓的前提下进行操作.关于发票作废的一些事项,会计学堂小编也都有在上文进行详细的讲述,你可以将其记下来,以备不时之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