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外投资固定资产开发票吗
对外投资,先要转入固定资产清理,确认长期股权投资及资本公积等,应该是需要进行评估报告的,然后进行资产移交清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令2008年第50号)第四条规定,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的下列行为,视同销售货物:……(六)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
第三十八条规定,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收讫销售款项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按销售结算方式的不同,具体为:……(七)纳税人发生本细则第四条第(三)项至第(八)项所列视同销售货物行为,为货物移送的当天.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通知》(国税发[2006]156号)第十一条规定,专用发票应按下列要求开具:……(四)按照增值税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开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简易征收政策有关管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90号)第一条关于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规定:
(一)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凡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国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70号)和财税[2009]9号文件等规定,适用按简易办法依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政策的,应开具普通发票,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二)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应开具普通发票,不得由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因此,贵公司如果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如果是2009年1月1日以后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对外投资应按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按规定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如果是用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投资,属于按简易办法依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可开具普通发票,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如果是小规模纳税人,用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投资,减按2%征收率征收增值税,应开具普通发票,不得由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用固定资产对外投资如何缴纳增值税?
一,增值税视同销售及计税基础:《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四条第(六)款规定,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应视同销售货物.另根据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国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70号)第六条规定,纳税人发生细则第四条规定固定资产视同销售行为,对已使用过的固定资产无法确定销售额的,以固定资产净值为销售额.
二,企业所得税视同销售及计税基础:《关于企业处置资产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828号)第二条规定,企业将资产移送他人的、因资产所有权属已发生改变而不属于内部处置资产,应按规定视同销售确定收入.
第三条规定,企业发生本通知第二条规定情形时,属于企业自制的资产,应按企业同类资产同期对外销售价格确定销售收入;属于外购的资产,可按购入时的价格确定销售收入.
不过,企业所得税方面对于已使用过的固定资产的视同销售行为的销售收入确认无另行规定.
三,开票问题:如果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2009年1月1日以后购进(已按规定抵扣进项税额)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按照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可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如果是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则减按2%征收率征收增值税,应开具普通发票,不得由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对外投资固定资产开发票吗?其实通过上文整理的关于固定资产投资的开票问题介绍,相信大家都知道企业只有对外投资的全新的固定资产是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票的,其他情况应当都是开具增值税普票的;在本网站上还有很多相关的资料是可以免费学习的,欢迎你们来关注本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