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买手机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能抵扣吗
企业用于购买手机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不可以抵扣,要看手机适用于个人,还是用于经营管理需要;如果是用于个人使用,是不可以抵扣进行税的,如果是用于经营管理需要的,可以抵扣进项税.
1、增值税法规定: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额或应税劳务,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
2、所谓集体福利和个人消费是指企业内部设置的供职工使用的食堂、浴室、理发室、宿舍、幼儿园等福利设施及其设备、物品等或者以福利、奖励、津贴等形式发给职工个人的物品.
一般纳税人取得的所有增值税专用发票都可以抵扣吗?
不是的,下面几种情况是不允许抵扣的;
(一)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其中涉及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动产,仅指专用于上述项目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包括其他权益性无形资产)、不动产.
(二)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以及相关的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
(三)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不包括固定资产)、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
(四)非正常损失的不动产,以及该不动产所耗用的购进货物、设计服务和建筑服务.
(五)非正常损失的不动产在建工程所耗用的购进货物、设计服务和建筑服务. 纳税人新建、改建、扩建、修缮、装饰不动产,均属于不动产在建工程.
(六)购进的旅客运输服务、贷款服务、餐饮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和娱乐服务.
(七)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增值税发票"抵扣联"认证前丢了,业务怎么处理?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化增值税发票领用和使用程序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19号)文第三条规定,如果丢失前未认证的,可使用专用发票发票联认证,专用发票发票联复印件留存备查.
增值税"发票联"、"抵扣联"都丢了,该怎么办?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化增值税发票领用和使用程序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19号)文第三条规定,一般纳税人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和抵扣联,如果丢失前已认证相符的,购买方可凭销售方提供的相应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销售方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或《丢失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附件1、2,以下统称《证明单》),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
注意: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停止使用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99号)货运专票已于2016年7月1日起停止使用.
如果丢失前未认证的,购买方凭销售方提供的相应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进行认证,认证相符的可凭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销售方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证明单》,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和《证明单》留存备查.
公司买手机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能抵扣吗?会计学堂小编告诉大家这个要看公司买了手机是谁用,如果是给私人用的话就肯定不能抵扣,如果是用于运营管理的话就可以抵扣,如果大家在操作过程中还是有什么不懂的,请记得及时和我们答疑老师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