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货是否一定要开红字

2020-06-09 08:31 来源:网友分享
4614
企业在销售的过程中难免会出现退货的情况,现在为了促销,很多企业都是一个这样的制度,多退少补,就是说产品销售完了少了可以继续补货,如果因为一些外部原因销售不出去就可以退货,那退货是否一定要开红字?不明白的小伙伴和会计学堂小编一起来瞧瞧吧.

退货是否一定要开红字

不一定.

退货的会计处理分四种情况处理:

一、销售退货可能发生在企业确认收入之前,这时处理比较简单,只要将已计入"发出商品"等账户的商品成本转回"库存商品"账户.

二、如企业确认收入后,又发生销售退回的,不论是当年销售的,还是以前年度销售的,除特殊情况外,一般应冲减退回当月的销售收入,同时冲减退回当月的销售成本.

三、如该项销售已经发生现金折扣或销售折让的,应在退回当月一并调整.

四、企业发生销售退回时,如按版规定允许扣减当期销项税额的,应同时用红字冲减"应交税金--应缴增值税"账户的"销项税额"专栏.

五、尚未确认销售商品权收入的售出商品发生销售退回的,应将已记入"发出商品"科目的商品成本金额转入"库存商品"科目,借记"库存商品"科目,贷记"发出商品"科目.

退货是否一定要开红字

如何处理因退货导致开红字发票这类问题

收到退回的发票联、抵扣联符合作废条件的,按作废处理;开具时发现有误的,可即时作废.

作废专用发票须在防伪税控系统中将相应的数据电文按"作废"处理,在纸质专用发票(含未打印的专用发票)各联次上注明"作废"字样,全联次留存.

第十四条规定,一般纳税人取得专用发票后,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等情形但不符合作废条件的,或者因销货部分退回及发生销售折让的,购买方应向主管税务机关填报《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单》.

《申请单》所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应经税务机关认证.

经认证结果为"认证相符"并且已经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的,一般纳税人在填报《申请单》时不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

经认证结果为"纳税人识别号认证不符"、"专用发票代码、号码认证不符"的,一般纳税人在填报《申请单》时应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

进项税额已抵扣又红字冲红怎么做账

已经认证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需要开具红字发票的,必须由购买方向国税局发起开具红字发票的申请,并将抵扣的增值税额做进项税额转出处理,等国税局批准后,由销售方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

开了红字发票,销售方要根据红字发票的记账联,做与原来分录一致的负数或红字分录进行冲减.

借:银行存款/应收账款 负数或红字

贷:主营业务收入 负数或红字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负数或红字

由销货方申请开具负数发票的情况(前提是发票未认证,发票在180天的认证期内),具体情况如下:

1、因开票有误购买方拒收专用发票的,销售方须在专用发票认证期限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填报申请单,并在申请单上填写具体原因以及相对应蓝字专用发票的信息.

2、因开票有误等原因尚未将专用发票交付购买方的,销售方须在开具有误专用发票的次月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填报申请单,并在申请单上填写具体原因以及相对应蓝字专用发票的信息,同时提供由销售方出具的写明具体理由、错误具体项目以及正确内容的书面材料.

退货是否一定要开红字?这个是不一定的,大家如果遇到了退货的情况不用急躁,有四个处理方法,企业确认收入前退货可转回库存商品,确认收入后退货可以冲减退回当月的销售收入,但是有折让的话就麻烦一点,不过上文都有提及,大家可以关注一下.

还没有符合您的答案?立即在线咨询老师 免费咨询老师
相关问题
圈子
热门帖子
  • 会计交流群
  • 会计考证交流群
  • 会计问题解答群
会计学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