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税发票是专票还是普票
免税是免税企业开的发票,免税的开普票.
增值税普通发票一般不免税,特殊情况国家规定的除外.
增值税免税规定:免除纳税人纳税的义务,同时也规定纳税人生产、销售免税货物和服务不得抵扣进项税额,即纳税人必须放弃抵扣税款的权利.具体表现为不征税、不让抵、不退税.
纳税人销售免税货物和服务开具发票,在设置商品编码、选择税率时,应选"免税".
纳税人销售零税率货物或者服务和无形资产既然有纳税义务,同样具有抵扣税额的权利,从形式上表现为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认证抵扣后,再退给纳税人在各个流转环节已缴纳的税款.
主要是对规定的出口货物和应税服务除了在出口环节不征税外,还要对该产品和应税服务在出口前已缴纳的增值税进行退税,使该出口货物及应税服务在出口时完全不含增值税,从而以无税产品进入国际市场.
特殊规定:
1、《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票面内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27号)第四条规定:纳税人销售免征增值税的机动车,通过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税控系统开具时应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增值税税率或征收率"栏选填"0".
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增值税税率或征收率"栏自动打印显示"***","增值税税额"栏自动打印显示"******";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票面"不含税价"栏和"价税合计"栏填写金额相等.
2、 《福建省国税局关于增值税纳税人适用免征增值税规定若干管理事项的公告》(福建省国税局2014年第3号公告)第四条规定:纳税人发生适用免征增值税规定的应税行为,不得开具专用发票,应按规定开具增值税的普通发票,其中通过防伪税控系统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时,"税率"栏选择"0".
上述规定,一个是国家税务总局对特殊票种的规定;一个是地方税局的地方性规定.正常情况下,纳税人还是应该按照正规的方法开具免税发票.
免税发票是专票还是普票?免税发票一般都是指免税企业开出的普通发票,不是专票.而我们常说的增值税的普通发票是不可以免税的,除非是有国家进行一些特别的规定情况,但是在实际中出现的频率是非常少的.还有不明白的,请直接咨询会计学堂在线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