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办期间的费用可以开什么发票
新设立的企业,从办理税务登记,到开始生产经营,往往会有一段筹建期,在此期间,企业也会取得一定数量的增值税扣税凭证.这种情况下,企业在筹建期间未能及时认定为一般纳税人,在税务机关的征管系统中存在一段时期的小规模纳税人状态,导致其取得的增值税扣税凭证在抵扣进项税额时遇到障碍.
纳税人自办理税务登记至认定或登记为一般纳税人期间,未取得生产经营收入,未按照销售额和征收率简易计算应纳税额申报缴纳增值税的,其在此期间取得的增值税扣税凭证,可以在认定或登记为一般纳税人后抵扣进项税额.
1、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对于无法抵扣的,由销售方纳税人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后重新开具蓝字增值税专用发票.
2、取得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经国家税务总局稽核比对相符后抵扣进项税额(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59号)
新税法中开(筹)办费未明确列作长期待摊费用,企业可以在开始经营之日的当年一次性扣除,也可以按照新税法有关长期待摊费用的处理规定处理,但一经选定,不得改变.
开办费包括哪些内容?
开办费包括一个企业的人员工资、办公费、培训费、差旅费、印刷费、注册登记费以及不计入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成本的汇兑损益和利息等支出.
不列入开办费范围的支出如下:
1、取得各项资产所发生的费用.包括购建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时支付的运输费、安装费、保险费和购建时发生的相关人工费用.
2、规定应由投资各方负担的费用.如投资各方为筹建企业进行了调查、洽谈发生的差旅费、咨询费、招待费等支出.我国政府还规定,中外合资进行谈判时,要求外商洽谈业务所发生的招待费用不得列作企业开办费,由提出邀请的企业负担.
3、为培训职工而购建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支出不得列作开办费.
4、投资方因投入资本自行筹措款项所支付的利息,不得计入开办费,应由出资方自行负担.
5、以外币现金存入银行而支付的手续费,该费用应由投资者负担.
开办期间的费用可以开什么发票?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了解,企业筹建期内产生的费用计入管理费用科目,贷记银行存款.未认定一般纳税人,按小规模纳税人状态处理,可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票.更多相关信息,请关注会计学堂的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