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月企业所得税怎么算
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 * 税率(25%或20%、15%)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前年度亏损.
应纳税所得额=年收入总额-准予扣除的项目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税率
纳税准予扣除的项目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等,在确定纳税人的扣除项目时,还应注意企业在纳税年度内应计未计扣除项目,包括各类应计未计费用、应提未提折旧等,不得转移以后年度补扣和纳税人的财务、会计处理与税收规定不一致的,应依照税收规定予以调整,按税收规定允许扣除的金额,准予扣除.
另外,民族自治地方的企业,需要照顾和鼓励的,经省政府批准,可以给予定期减税或者免税.企业要根据情况要求办理.
企业所得税的纳税申报
纳税申报
2008年1月1日起施行的企业所得税法第五十四条规定:
企业所得税分月或者分季预缴.
企业应当自月份或者季度终了之日起十五日内,无论盈利或亏损,都应向税务机关报送预缴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预缴税款.
企业应当自年度终了之日起五个月内,向税务机关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并汇算清缴,结清应缴应退税款.
企业在报送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时,应当按照规定附送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有关资料.
纳税人在规定的申报期申报确有困难的,可报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延期申报.
纳税年度
是从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纳税人在一个纳税年度中间开业,或者由于合并、关闭等原因,使该纳税年度的实际经营期不足12个月的,应当以其实际经营期为一个纳税年度;纳税人清算时,应当以清算期间为一个纳税年度.
以上就是每月企业所得税怎么算的讲解,根据上述所说,我们要掌握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因为这其中涉及到很多调整,要正确算出应纳税所得额,这样算出的企业所得税才是正确的.有需要继续了解的,欢迎前往会计学堂的官网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