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输费全额抵扣吗
答:《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六条规定,销售额为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但是不包括收取的销项税额.
第八条规定,纳税人购进货物或者接受应税劳务(以下简称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支付或者负担的增值税额,为进项税额.
没有发票的费用到底能不能入账
如果做过小公司的财务会计,可能对老板的白条入账"深有体会".
再往大一点说,可以延伸到"没有发票的费用能不能入账"的问题,要说清楚,可能得从会计核算和税法规定两个维度来看.
从会计核算角度,只要是企业真实发生的业务,按照实际记账,以跟这个业务相关的一些凭据作为凭证附件即可.
常见的如用公司产品给员工发福利,有员工签订的领用明细单,以及产品出库单,就可以记账.再比如,员工的费用报销,发票丢了或者没取得发票,按照公司的规定,有相关领导签字确定,财务也可以报销记账.
从税法角度,没有发票的费用支出,主要会涉及增值税和所得税税前扣除两种情形.
1、关于增值税,没有增值税专用发票 ,毫无疑问,肯定是不能做进项税抵扣的(当然,如果是专票丢了,也可以找销售方的记账联复印了作为附件,还是可以抵扣的).
2、所得税能否税前扣除,则重点可以参考: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8号 关于发布《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的公告,有非常详细的说明.
其中规定:第八条 税前扣除凭证按照来源分为内部凭证和外部凭证.
内部凭证是指企业自制用于成本、费用、损失和其他支出核算的会计原始凭证.内部凭证的填制和使用应当符合国家会计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
外部凭证是指企业发生经营活动和其他事项时,从其他单位、个人取得的用于证明其支出发生的凭证,包括但不限于发票(包括纸质发票和电子发票)、财政票据、完税凭证、收款凭证、分割单等.
符合税前扣除条件,就可以进行税前扣除,否则,在所得税汇算清缴时,要做纳税调整.
所以,没有发票的费用支出,在实际做账时,要从会计核算和税法两个角度考虑,如果是发票丢失或者对方没开票,优先跟对方联系,补开或重开发票.如果是不能取得发票的业务 ,则要找出所得税规定的允许税前抵扣的凭证.
否则,费用发生了,但税前不允许抵扣,还要交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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