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公司可以独立发工资吗
公司独立核算的情况下,分公司是可以独立发工资的.
分公司是指在业务、资金、人事等方面受总公司管辖而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分公司属于总公司分支机构,在法律上、经济上没有独立性,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仅仅是总公司的附属机构.分公司没有自己的名称、章程,没有自己的财产,并以总公司的资产对分公司的债务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四条: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
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总公司和分公司之间的财务怎么处理?
往来款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因发生供销产品、提供或接受劳务而形成的债权、债务关系的资金数额;往来款以会计手段反映在企业的账务记录上,表示企业收款的权利或付款的义务,具有法律效力.
如果是总公司与分公司之间的往来款,应该记入"其他应付款"科目里.其他应付款是指企业在商品交易业务以外发生的应付和暂收款项.指企业除应付票据、应付账款、应付工资、应付利润等以外的应付、暂收其他单位或个人的款项.
借:银行存款/现金
贷:其他应付款
而如果是因为销售而应收的款项则计:
借:应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因为销售而应付的话则计:
借:原材料(或者是库存商品等等)
贷:应付账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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