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项加计扣除主表怎么填

2020-07-31 09:40 来源:网友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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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应该知道新税法实施之后,企业需要缴纳的增值税的进项税额,但是很多人其实并不是很明白进项加计扣除主表怎么填?下面会计学堂小编搜集了一些相关的资料仅供参考.如果你也对这个问题有兴趣不妨接着往下看,欢迎阅读!

进项加计扣除主表怎么填

答:加计抵减情况

本表第6至8行仅限适用加计抵减政策的纳税人填写,反映其加计抵减情况.其他纳税人不需填写.第8行"合计"等于第6行、第7行之和.各列说明如下:

1.第1列"期初余额":填写上期期末结余的加计抵减额.

2.第2列"本期发生额":填写按照规定本期计提的加计抵减额.

3.第3列"本期调减额":填写按照规定本期应调减的加计抵减额.

4.第4列"本期可抵减额":按表中所列公式填写.

5.第5列"本期实际抵减额":反映按照规定本期实际加计抵减额,按以下要求填写.

若第4列≥0,且第4列<主表第11栏-主表第18栏,则第5列=第4列;

若第4列≥主表第11栏-主表第18栏,则第5列=主表第11栏-主表第18栏;

若第4列<0,则第5列等于0.

计算本列"一般项目加计抵减额计算"行和"即征即退项目加计抵减额计算"行时,公式中主表各栏次数据分别取主表"一般项目""本月数"列、"即征即退项目""本月数"列对应数据.

6.第6列"期末余额":填写本期结余的加计抵减额,按表中所列公式填写.

进项加计扣除主表怎么填

进项加计抵减对收入有无要求

进项加计抵减对收入有要求.

进项加计抵减条件:

生产、生活性服务纳税人是指提供邮政服务、电信服务、现代服务、生活服务(简称四项服务)取得的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的纳税人.

自2019年4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允许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0%,抵减应纳税额.

2019年10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允许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5%,抵减应纳税额.

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中内所称的生产、生活服务业纳税人,是指提供邮政服务、电信服务、现代服务、生活服务取得的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的纳税人.

企业根据实际情况自动享受,不需要写税务机关申请容.

本文详细介绍了进项加计扣除主表怎么填,作为企业的一名财务会计,一定要搞清楚,加计抵减情况是一定要按照变革填写的,而企业的加计扣除是按照,当期和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0%进行扣除的.如果你不太明白,那么咨询一下会计学堂在线老师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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