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费可税前扣除吗
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号)第四十条规定:"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
二、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号)规定:"三、关于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
《实施条例》第四十条规定的企业职工福利费,包括以下内容:
(一)尚未实行分离办社会职能的企业,其内设福利部门所发生的设备、设施和人员费用,包括职工食堂、职工浴室、理发室、医务所、托儿所、疗养院等集体福利部门的设备、设施及维修保养费用和福利部门工作人员的工资薪金、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劳务费等.
(二)为职工卫生保健、生活、住房、交通等所发放的各项补贴和非货币性福利,包括企业向职工发放的因公外地就医费用、未实行医疗统筹企业职工医疗费用、职工供养直系亲属医疗补贴、供暖费补贴、职工防暑降温费、职工困难补贴、救济费、职工食堂经费补贴、职工交通补贴等.
(三)按照其他规定发生的其他职工福利费,包括丧葬补助费、抚恤费、安家费、探亲假路费等."
因此,企业为职工宿舍缴纳的物业费应计入职工福利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可以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物业费属于应付账款还是其他应付款
物业费属于其他应付款.
如何定义是应付账款还是其他应付款?
应付账款是企业(金融)应支付但尚未支付的手续费和佣金. 是会计科目的一种,用以核算企业因购买材料、商品和接受劳务供应等经营活动应支付的款项.
通常是指因购买材料、商品或接受提供劳务而产生的债务,是由于购买材料和支付贷款导致买卖双方在购买和销售活动中的时间不一致造成的.
其他应付款是指除应付票据、应付账款、预收账款、应付职工薪酬、应交税金、应付股利及其他业务活动外的各种应付款项和临时应收款,如租赁套餐应付租金、保证金等.
但是,偶尔也会从供应商处购买非销售货物,这也包括在应付账款中,尽管不是为了销售,而是为了商业活动.
本文给大家讲清楚了物业费可税前扣除吗,据上文会计学堂小编讲解的物业费应计入职工福利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你们看完后应该都有了自己的认知和理解.获取更多精彩的财务会计干货,就请持续关注我们网站的会计资讯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