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工资要计入开发成本吗
开发企业内部独立核算的机构的人员工资,不能确定为某个开发项目单独发生的费用,而需要根据实际业务进行分配,所以不能直接记入某项开发的产品,应当先记入开发间接费用,再根据实际情况分配计入开发成本.
《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七条规定,开发间接费用,是指直接组织、管理开发项目发生的费用,包括工资、职工福利费、折旧费、修理费、办公费、水电费、劳动保护费、周转房摊销等.
规定,开发间接费.指企业为直接组织和管理开发项目所发生的,且不能将其归属于特定成本对象的成本费用性支出.主要包括管理人员工资、职工福利费、折旧费、修理费、办公费、水电费、劳动保护费、工程管理费、周转房摊销以及项目营销设施建造费等.
按照上述规定,开发间接费用是指与项目直接相关的各项支出.项目已完工后所发生的工资等支出不属于与项目直接相关的支出,应计入期间费用核算.
工资薪金的税务规定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企业发生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准予扣除.
前款所称工资薪金,是指企业每一纳税年度支付给在本企业任职或者受雇的员工的所有现金形式或者非现金形式的劳动报酬,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年终加薪、加班工资,以及与员工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支出.
根据上述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开发成本中列支的工资,也是属于企业支付给在本企业任职或者受雇的员工报酬,属于企业工资薪金支出范围,可作为计算职工福利费支出税前扣除限额基数.
员工工资要计入开发成本吗?根据我们上面文章中的介绍,我们可以了解到企业在发生的相关业务中,企业支付的员工的工资需要根据员工所处的部门进行费用的核算,比如开发活动员工的工资可以计入开发成本会计科目中,而企业的管理人员工资计入管理费用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