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加工代修理的货物属于哪个单位的存货
企业接受外来原材料加工制造的代制品和为外单位加工修理的代修品,制造和修理完成验收入库后,应视同企业的产成品.
【举例】接受丙公司的来料加工业务,来料加工原材料的公允价值为400万元.至期末,来料加工业务尚未完成,共计领用来料加工原材料的40%,实际发生加工成本340万元,实际加工中使用的来料部分的材料的价值不能计入本企业存货的成本.
委托加工后直接销售的分录
委托方在委托加工时因发出的货物不同,其核算的科目是不同的:如发出的是材料,应通过"委托加工材料"科目核算;如发出的是自制半成品,应在"自制半成品"科目下增设"委托外部加工自制半成品"明细科目核算;如发出的是在产品,则应在"生产成本"科目下增设"委托加工产品"明细科目核算.因此而交纳的消费税也分别不同情况记入上述相应的科目.
委托方在向受托方提货时,按应支付的加工费和受托方代扣代缴的消费税借记"委托加工材料"(或"自制半成品--委托外部加工自制半成品"、"生产成本--委托加工产品")等科目,贷记"应付帐款"、"银行存款"等科目.
受托方应单独设置"受托加工来料"备查科目和有关的材料明细帐,核算其收发结存数额.按其取得的加工费收入、应交纳的增值税额和应扣消费税额借记"应收帐款"、"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产品销售收入"、"应交税金--应交消费税"、"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等科目.
代加工代修理的货物属于哪个单位的存货?根据我们上面文章中的介绍,我们可以了解到企业发生的代加工代维修的服务,取得收入确认收入并结转相应的成本等,企业在进行财务报表的核算的,代加工代修理的货物可以计入企业的存货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