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抵扣进项税额的凭证有哪些?
答:第一类
增值税专用发票
从销售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第二类
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
从销售方取得的税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第三类
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
从海关取得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注明的增值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第四类
农产品收购发票或销售发票
购进农产品,除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外,按照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计算公式为:
进项税额=买价×扣除率
买价,是指纳税人购进农产品在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上注明的价款和按照规定缴纳的烟叶税.
购进农产品,按照《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试点实施办法》抵扣进项税额的除外.
第五类
解缴税款完税凭证
从境外单位或者个人购进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自税务机关或者扣缴义务人取得的解缴税款的完税凭证上注明的增值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第六类
道路、桥、闸通行费
通行费,是指有关单位依法或者依规设立并收取的过路、过桥和过闸费用.
自2018年1月1日起,纳税人支付的道路、桥、闸通行费,按照以下规定抵扣进项税额:
(一)纳税人支付的道路通行费,按照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抵扣进项税额.
(二)纳税人支付的桥、闸通行费,暂凭取得的通行费发票上注明的收费金额按照下列公式计算可抵扣的进项税额:
桥、闸通行费可抵扣进项税额=桥、闸通行费发票上注明的金额÷〔1+5%)×5%
旅客运输凭证
纳税人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其进项税额允许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纳税人未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暂按照以下规定确定进项税额:
1.取得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为发票上注明的税额;
2.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的,为按照下列公式计算进项税额:
航空旅客运输进项税额=(票价+燃油附加费)÷(1+9%)×9%
进项税抵扣怎么做分录?
进项税额大于销项税额,余额为留抵数,下个月再与销项税抵扣;
销项税额大于进项税额,月末应交增值税贷方余额,则需要结转;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
会计分录亦称"记帐公式".简称"分录".它根据复式记帐原理的要求,对每笔经济业务列出相对应的双方帐户及其金额的一种记录.
在登记帐户前,通过记帐凭证编制会计分录,能够清楚地反映经济业务的归类情况,有利于保证帐户记录的正确和便于事后检查.每项会计分录主要包括记帐符号,有关帐户名称、摘要和金额.
会计分录分为简单分录和复合分录两种.简单分录也称"单项分录".是指以一个帐户的借方和另一个帐户的贷方相对应的会计分录.复合分录亦称"多项分录".是指以一个帐户的借方与几个帐户的贷方,或者以一个帐户的贷方与几个帐户的借方相对应的会计分录.
好了,可以抵扣进项税额的凭证有哪些?我们从上文内容当中,可以了解到一共七大类可以抵扣进项税的凭证.涉及到的行业也不少,运输类出口类企业等等,具体可以参考上文内容来详细学习阅读,有任何的疑问再来和我们答疑老师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