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到发票未收到货物的会计分录

2020-11-05 08:50 来源:网友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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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在经营过程中,经常会出现支付货款之后卖方先开具了发票但是货物还没有收到的情况,这种情况下许多人不知道是否应该做会计分录.对于新手会计来说,这方面经验不足难免处理不当,那么收到发票未收到货物的会计分录怎么做?小编为您解答如下.

收到发票未收到货物的会计分录

1、当货没有发出,分录如下:

借:预付账款--供应商

贷:银行存款/库存现金

2.当货物在路上,分录如下:

借:在途物资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

贷:银行存款/库存现金

3.当收到货并验收入库时,分录如下:

借:库存商品/原材料

贷:在途物资

收到发票未收到货物的会计分录

收到货物发票未开怎么做账?

对于企业当月购进的货物,如果月底仍然是货到、发票没有收到,其账务处理如下:

暂估,是指按照现行会计准则实质重于形式、重要性以及谨慎性的质量要求,在具体的会计业务处理中,一种与预计负债不完全相同的业务.

暂估也是指本月存货已经入库,但采购发票尚未收到,不能确定存货的入库成本.月底时为了正确核算企业的库存成本,需要将这部分存货暂估入账,形成暂估凭证.暂估业务简单的可理解为货到票未到的业务.

1、如果由于价格没有最终确定,货款还没有支付,应当根据暂估价格进行账务处理,

借:原材料(库存商品)--

贷:应付账款--暂估/无票(XX供应商)

必须注意的是,未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不能申报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

因此,不存在进项税额的暂估抵扣问题,且上述分录中,暂估金额应当按照不含税价格口径暂估.

2、如果支付了部分,应当这样进行账务处理,

借:原材料(库存商品)--

贷:银行存款或者现金

应付账款

3、支付了全部货款,应当这样进行账务处理,

借:原材料(库存商品)--

贷:银行存款或者现金.

以上就是小编对"收到发票未收到货物的会计分录"等相关问题的解答,这个问题看起来比较复杂,但其实处理起来比大家想象的要简单.同时本文也为大家解答了"货到票未到的会计分录"的问题,此时如果不做账务处理会比价麻烦,最终可能会出现库存商品为负数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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