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务招待费报销限额是多少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三条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的通知》(国税发[2008]101号)附表一(1)《收入明细表》填报说明规定:
第1行"销售(营业)收入合计":金额为本表第2+13行.本行数据作为计算业务招待费、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扣除限额的计算基数.
因此,业务招待费基数的销售收入包括以下内容:
1.主营业务收入
2.其他业务收入
3.视同销售收入
根据上述规定,税前扣除的业务招待费税额计算步骤如下:
1.实际发生的业务招待费*60%
2.销售(营业)收入*5‰
3.比较1和2的大小,按照较小的数据税前扣除.
业务招待费的列支范围有哪些?
在业务招待费的范围上,不论是财务会计制度是新旧税法都未给予准确的界定.在税务执法实践中,招待费具体范围如下:(1)因企业生产经营需要而宴请或工作餐的开支;(2)因企业生产经营需要赠送纪念品的开支.该支出并非一概而论,一般来讲,外购礼品用于赠送的,应作为业务招待费,如果礼品是纳税人自行生产或经过委托加工,对企业的形象、产品有标记及宣传作用的,也可作为业务宣传费;(3)因企业生产经营需要而发生的旅游景点参观费和交通费及其他费用的开支;(4)因企业生产经营需要而发生的业务关系人员的差旅费开支,不过在实际工作中一般企业取得业务人员的车票也是以自己员工的名义报销,这时税务机关就很难辨别.
业务招待费报销限额是多少?业务招待费的列支范围有哪些?业务招待费是指在企业开展业务的过程中所产生的餐费等,但是在相关的规定中并不是所有的用于业务招待的费用都是可以报销的,它是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