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偿使用场地涉及什么税费?
1、使用政府无偿提供的办公场所需要缴纳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暂行规定》第七条规定:"纳税单位和个人无租使用房产管理部门、免税单位及纳税单位的房产,应由使用人代缴纳房产税".企业无偿借用他人的房产作为办公场所可视同自用房产按规定缴纳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
国家税务局《关于土地使用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暂行规定》(国税地字〔1988〕15号)第四条规定,土地使用税由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或个人缴纳.拥有土地使用权的纳税人不在土地所在地的,由代管人或实际使用人纳税.土地使用权未确定或权属纠纷未解决的,由实际使用人纳税.土地使用权共有的,由共有各方分别纳税.
2、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128号)第一条规定,无租使用其他单位房产的应税单位和个人,依照房产余值代缴纳房产税.
房产税征收对象都有哪些?
房产税的征税对象是房产.所谓房产,是指有屋面和围护结构,能够遮风避雨,可供人们在其中生产、学习、工作、娱乐、居住或储藏物资的场所.但独立于房屋的建筑物如围墙、暖房、水塔、烟囱、室外游泳池等不属于房产.但室内游泳池属于房产.
由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的商品房在出售前,对房地产开发企业而言是一种产品,因此,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建造的商品房,在售出前,不征收房产税;但对售出前房地产开发企业已使用或出租、出借的商品房应按规定征收房产税.
负有缴纳房产税义务的单位与个人.房产税由产权所有人缴纳.产权属于全民所有的,由经营管理单位缴纳.产权出典的,由承典人缴纳.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产所在地的,或者产权未确定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由房产代管人或使用人缴纳.因此,上述产权所有人,经营管理单位、承典人、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统称房产税的纳税人.
无偿使用场地涉及什么税费?整体上来说,其实关于公司在无偿租用办公场所的申报纳税的问题,其实根据小编老师讲解的资料,相信大家都知道是可以分为政府无偿提供场所和个人单位租赁的房产,相关的账务处理资料在上文中都已经详细的介绍完了,如果你们对此内容还有什么其他的问题,不妨来本网站上试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