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税四期影响企业的内容有哪些
对企业来说:要谨慎对待任何一个纳税事项的申报,平常积累的风险点越少,大数据越分析不到,这样的企业才是安全的;另外未来监管会越来越严,越合规的企业,发展越不受限制.
作为金税四期是金税三期升级版,再加上2019年6月份工信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四部门共同启动"企业信息联网核查系统"的运行,我们判断:新的税收征收管理系统将充分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从而实现智慧税务和智慧监管:
一是各个部门的数据共享,并以大数据为支撑,实现每个市场主体全业务全流程全国范围内的"数据画像",近日大家关注的"社保入税",这个数据也是在大数据的范围内.甚至可以说未来每一家企业在税务部门面前都是透明的;
二是就是更加精准,所谓的精准就是说随着数据越多,画像越准,涉税风险也越来越明显,比如说稽查,我都有数据,先归集疑点数据,发现风险点,这样稽查局再"按图索骥"去稽查,实际上就是将稽查过程变成了"查证系统筛查的风险点"的过程.
对增值税发票开具方面有何要求?
(一)自2017年7月1日起,购买方为企业的,索取增值税普通发票时,应向销售方提供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销售方为其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时,应在"购买方纳税人识别号"栏填写购买方的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税收凭证用于办理涉税业务,如计税、退税、抵免等.
本公告所称企业,包括公司、非公司制企业法人、企业分支机构、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和其他企业.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规定,销售方开具发票时,应如实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相符的发票.购买方取得发票时,不得要求变更品名和金额.但是目前发现部分销售方允许购买方可通过其销售平台,自行选择需要开具发票的商品服务名称等内容,并按照购买方的要求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不符的发票.对此问题,本公告再次明确,销售方开具增值税发票时,发票内容应按照实际销售情况如实开具,不得根据购买方要求填开与实际交易不符的内容.销售方开具发票时,通过销售平台系统与增值税发票税控系统后台对接,导入相关信息开票的,系统导入的开票数据内容应与实际交易相符,如不相符应及时修改完善销售平台系统.
金税四期影响企业的内容有哪些?看完上面文章中的介绍,我们可以了解到的是金税系统在运行的时候,是一直在发展变化的,结合国家政策的变化,现在金税三期已经开始在监管企业和个人的银行账户的信息了,金税四期对于这些信息的要求只会更加严格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