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进行利润招待费纳税调整?
答:要根据企业所得税税法来调整;
纳税调整是因为会计制度和税收法规差异形成的,就是按照税法对利润所得进行调整,包括按照税法超规定的工资、费用和提取的业务招待费、福利费、工会费、教育费、折旧,不能在税前扣除的各种开支等等;
还有未提取或者未提足的成本费用,可以进行调整提足。
【利润招待费纳税调整的相关问题】:
如何分配利润呢?纳税调整又该如何调整?
答:甲公司2006年末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为-50万元(其中20万元已超过税前弥补期限),2007年末结账前,甲公司有关损益类账户余额如下:(本题以万元为计量单位)主营业务收入1500万元;主营业务成本1000万元;营业税金及附加160万元;其他业务收入100万元;其他业务成本60万元;营业外收入18万元;营业外支出20万元(其中非公益性捐赠支出5万元);投资收益112万元(其中国债利息收入5万元);销售费用70万元;管理费用60万元(其中业务招待费超支20万元);财务费用40万元。
要求:(1)、结转损益类账户并计算利润总额。
(2)、计算并结转所得税,所得税率33%,计算并结转净利润。
(3)、法定盈余公积和公益金的计提比例分别为10%和6%。
(4)、按当年净利润的30%向投资者分配利润。
(5)、计算年末未分配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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