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取子公司管理费是否应交增值税?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九条规定,企业之间支付的管理费、企业内营业机构之间支付的租金和特许权使用费,以及非银行企业内营业机构之间支付的利息,不得扣除.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母子公司间提供服务支付费用有关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8〕86号)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现就在中国境内,属于不同独立法人的母子公司之间提供服务支付费用有关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通知如下:
一、母公司为其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提供各种服务而发生的费用,应按照独立企业之间公平交易原则确定服务的价格,作为企业正常的劳务费用进行税务处理.
母子公司未按照独立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收取价款的,税务机关有权予以调整.
二、母公司向其子公司提供各项服务,双方应签订服务合同或协议,明确规定提供服务的内容、收费标准及金额等,凡按上述合同或协议规定所发生的服务费,母公司应作为营业收入申报纳税;子公司作为成本费用在税前扣除.
三、母公司向其多个子公司提供同类项服务,其收取的服务费可以采取分项签订合同或协议收取;也可以采取服务分摊协议的方式,即,由母公司与各子公司签订服务费用分摊合同或协议,以母公司为其子公司提供服务所发生的实际费用并附加一定比例利润作为向子公司收取的总服务费,在各服务受益子公司(包括盈利企业、亏损企业和享受减免税企业)之间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规定合理分摊.
四、母公司以管理费形式向子公司提取费用,子公司因此支付给母公司的管理费,不得在税前扣除.
五、子公司申报税前扣除向母公司支付的服务费用,应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供与母公司签订的服务合同或者协议等与税前扣除该项费用相关的材料.不能提供相关材料的,支付的服务费用不得税前扣除.
母公司兼并子公司,是否需要缴纳增值税?
公司合并与资产收购不同.资产收购是指收购方购买目标公司的非现金咨产(含投资资产),由于非现金资产的所有权转移给购买方,因而涉及增值税的缴纳问题,而公司合并是指合并方购买被合并企业的净资产向其股东支付对价,因此是不需要缴纳增值税的.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资产重组有关营业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13号)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纳税人在资产重组过程中,通过合并、分立方式,将全部或者部分实物资产以及与其相关联的债权、债务和劳动力一并转让给其他单位和个人的行为,不属于增值税征收范围,其中涉及的货物转移,不征收增值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规定:"在资产重组过程中,通过合并、分立、出售、置换等方式,将全部或者部分实物资产以及与其相关联的债权、负债和劳动力一并转让给其他单位和个人,其中涉及的不动产、土地使用权转让行为不征增值税".
合并方支付的非股权支付额中如果涉及非现金资产,因其所有权发生转让,应当按规定进行流转税处理,其中涉及房地产转移的,还需缴乏纳土地增值税.
收取子公司管理费是否应交增值税?综合以上内容所述,其实根据小编老师针对子公司的管理费用的申报增值税的介绍资料,相信你们都知道是需要计算征收纳税的,如果你们对此上文讲解的资料还有什么其他的会计问题需要提问,不妨来本网站上搜索相关的资料进行学习或者直接向老师进行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