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交的增值税和附加税怎么处理?

2020-12-14 08:43 来源:网友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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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交的增值税和附加税怎么处理?一般企业如果是多缴纳了增值税或者附加税的话,那么多交的增值税可以按照对应的入账分录冲红处理,附加税则是将其差额做相关分录处理的,相关的资料请来参考小编老师整理的内容.

多交的增值税和附加税怎么处理?

增值税应将对应的入账分录冲红,再按正确的分录入账.而附加税直接将差额做相反分录.

增值税是价外税,不需要计提.在发生销售时,直接将税额贷记应交税费,将不含税价款贷记收入;进项采购时,将除去可抵扣的价款借记相关科目,将可抵扣税款借记应交税费.附加税计提时,借记营业税金及附加,贷记应交税费.

因此,增值税如果发生错误,用红字凭证法予以纠正,即先将对应的该笔入账金额予以冲红,再按正确的入账.附加税计提出错,用补充凭证法,即将差额入账;多计提时做相反分录,少计提时补充计提.

多交的增值税和附加税怎么处理?

值税多缴税款能否抵滞纳金?

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五十一条及第五十二条规定:

(一)纳税超过应纳税额缴纳的税款,税务机关发现后应当立即退还;纳税人自结算缴纳税款之日起三年内发现的,可以向税务机关要求退还多缴的税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税务机关及时查实后应当立即退还;涉及从国库返库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有关国库管理的规定退还.

(二)因税务机关的责任,致使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未缴或者少缴税款的,税务机关在三年内可以要求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补缴税款,但是不得加收滞纳金.因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计算错误等失误,未缴或者少缴税款的,税务机关在三年内可以追征税款、滞纳金;有特殊情况的,追征期可以延长到五年.对偷税、抗税、骗税的,税务机关追征其未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或者所骗取的税款,不受前款规定期限的限制.

根据上述规定,企业少缴和多缴税款都是税务机关发现的,税务机关可以按照上述规定对少缴税款除补税外,还可计征滞纳金,而对多缴税款,只能退还多缴税款,但不计算银行利息.

多交的增值税和附加税怎么处理?综合以上内容所述,通常情况下企业针对多交的增值税和附加税的处理在上文中都有一定的介绍,相信你们看完后对此都有一定理解;因为增值税是价外税不能计提处理的,需要通过相应的科目冲销处理的,在本网站上还有很多相关的资料是可以免费学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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