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分红分录
对方宣告分红的时候,会导致应收股利增加,资产增加计入借方核算,同时会导致投资收益增加,投资收益增加计入贷方核算.
对方宣告分红的时候账务处理是:
借:应收股利
贷:投资收益
实际收到分红款项的时候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股利
企业取得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应按其公允价值与交易费用之和,借记本科目(成本),按支付的价款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借记"应收股利"科目,按实际支付的金额,贷记"存款"、"存放中央银行款项"、"结算备付金"等科目.
企业取得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为债券投资的,应按债券的面值,借记本科目(成本),按支付的价款中包含的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利息,借记"应收利息"科目,按实际支付的金额,贷记"银行存款"、"存放中央银行款项"、"结算备付金"等科目,按差额,借记或贷记本科目(利息调整).
供出售金融资产会计处理注意事项有哪些?
1、企业取得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支付的价款中包含的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或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应单独确认为应收项目.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或现金股利,应当计入投资收益.资产负债表日,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应当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2、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发生的减值损失,应计入当期损益;如果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是外币货币性金融资产,则其形成的汇兑差额也应计入当期损益.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利息,应当计入当期损益;可出售权益工具投资的现金股利,应当在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股利时计入当期损益.
3、处置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时,应将取得的价款与该金融资产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投资损益;同时,将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对应处置部分的金额转出,计入投资损益.
以上就是小编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分红分录"这一问题的解答,企业在购买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之后,会按期收到来自资产发放企业的股利分红,这属于投资收益的一种,投资收益是"损益类会计科目",损益类科目减少记借方,增加记贷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