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企业在实务中成本核算对象有哪些
准确成本核算对象是企业经营成果公允表述的基础.一般来讲,房地产企业的成本核算对象应结合项目的开发规模、地点、周期、功能设计、装修档次、结构类型、层高等实际情况具体确定,并且一个成本核算对象只能计算出一个单位成本,并据以结转销售成本.在实务当中,主要存在两种处理:一、以项目整体作为成本核算对象,待项目建成后再按一定的标准在各功能区分配例如:同一项目既有写字楼、又有公寓等功能,不同的功能导致其设计不同从而建筑成本差异很大.这种情况下,如果不单独核算各功能区的成本而将项目整体作为成本核算对象,会导致成本在各功能区上的平均化.但各功能区销售价格和租金价格却相差很大,这样便导致成本和收入的不配比,不符合会计上的配比原则.二、从一个成本核算对象计算出两个或多个单位成本即:先将整个项目作为成本核算对象归集各功能区成本,然后根据各功能区的情况估计一个比例来分割不同功能区的成本.这种做法一方面会导致会计核算工作量的加大;另一方面,由于分割比例是事后确定的,容易导致企业对各功能区单位成本的人为的调节,不利于保证会计信息的可靠性.较合理的做法是按不同的功能区确定成本核算对象,从一个成本核算对象计算出一个单位成本.这样既能满足会计信息的可靠性要求,又能保证成本和收入的配比.
计税成本对象的确认怎么做?
(1)可否销售原则
开发产品能对外经营销售的,应作为独立的计税成本对象进行成本核算;不能对外经营销售的,可先作为过渡性成本对象进行归集,然后再将其相关成本摊入能对外经营销售的成本对象.
(2)分类归集原则
对同一开发地点、竣工时间相近、产品结构类型没有明显差异的群体开发项目,可作一个成本对象核算.
(3)功能区分原则
开发项目某组成部分相对独立,且有不同使用功能时,可作独立成本对象核算.
(4)定价差异原则
开发产品因其产品类型或功能不同等而导致其预期售价存在较大差异的,应分别作成本对象核算.
(5)成本差异原则
开发产品因建筑上存在明显差异可能导致其建造成本出现较大差异的,要分别作成本对象核算.
(6)权益区分原则
开发项目属受托代建的或多方合作开发的,应结合上述原则分别划分成本对象核算.
房地产企业在实务中成本核算对象有哪些?整体上来说,通过上文小编老师汇总的相关介绍资料,相信学员们对于房地产企业在核算成本过程中需要针对那些项目,并且相关的处理方式都有详细的介绍,如果你们对此内容还有其他的问题,不妨来这里找会计老师进行咨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