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建税的会计处理

2017-03-17 17:57 来源:网友分享
1194
城建税的会计处理

  企业应设置“应交税费——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明细科目,核算企业城建税计提与缴纳情况。每月计提应交城建税时,借记“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科目;实际缴纳税款时,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该科目期末贷方余额表示企业应交未交的城建税款。 


  教育费附加是国家为了发展地方教育事业而随同“三税”同时征收的一种附加费,严格来说不属于税收的范畴,但由于同城建税类似,因此,也可以视同税款进行核算。教育费附加征收对象、计费依据、计算方法和征收管理与城建税相同。企业对教育费附加通过“应交税费——应交教育费附加”明细科目核算。 


  【例】某公司在市区,2008年6月实际缴纳增值税款为430万元,消费税款为70万元,则城建税、教育费附加的金额和会计处理为: 


  ①应交的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 


  应纳城建税额=(430+70)×7%=35(万元) 


  应交的教育费附加=(430+70)×3%=15(万元) 


  ②做会计分录: 


  借:营业税金及附加          500 000 


   贷:应交税费——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   350 000 


         ——应交教育费附加     150 000 


  借:应交税费——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  350 000 


        ——应交教育费附加     150 000 


   贷:银行存款              500 000 


  此外,还须注意以下两点: 


  (1)城建税是一种附加税,其计税依据是纳税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税额,不包括非税款项。 


  (2)海关对进口产品代征的增值税、消费税,不征收城建税。 


还没有符合您的答案?立即在线咨询老师 免费咨询老师
相关问题
圈子
热门帖子
  • 会计交流群
  • 会计考证交流群
  • 会计问题解答群
会计学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