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给学员的教材是否要缴纳增值税?
从混合经营角度分析,培训中心提供培训属于营业税,这就要看培训中心经营范围是否是专门销售教材,如果不是,那就是为了培训配套销售,是以营业税为主增值税为辅的混合经营,接受者是同一人,但并非同时缴纳增值税和营业税,而是根据纳税人的主营业务来决定一并征收营业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令第50号)第五条规定:
一项销售行为如果既涉及货物又涉及非增值税应税劳务,为混合销售行为.除本细则第六条的规定外,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者零售的企业、企业性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的混合销售行为,视为销售货物,应当缴纳增值税;其他单位和个人的混合销售行为,视为销售非增值税应税劳务,不缴纳增值税.
本条第一款所称非增值税应税劳务,是指属于应缴营业税的交通运输业、建筑业、金融保险业、邮电通信业、文化体育业、娱乐业、服务业税目征收范围的劳务.
培训机构的教材费用计入什么科目?
培训机构的教材如果是内部的,仅为内部服务,是公司的教育经费.如果对外,并且收费,算是公司的一种收入,看看是不是主营业务收入,不是走其他业务收入.
为了连续、系统、全面地核算和监督经济活动所引起的各项会计要素的增减变化,就有必要对会计对象的具体内容按照其不同的特点和经济管理要求进行科学的袭分类,并事先确定分类核算的项目名称,规定其核算内容.这种对会计要素的具体内容进行分类核算的项目,称为会计科目.
以上就是小编对"销售给学员的教材是否要缴纳增值税"这一问题的解答,根据上述政策可以判断,当民办培训教育机构在提供给同一人培训服务和教材销售的时候,应该以属其他单位和个人的混合销售行为.此类行为不应该缴纳增值税,而是以营业税一同核算.